台“外長”:台灣駐美官員自此將無任何安全保障
作者:范凌志
受聘為台北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辯護的律師沃肯,強調是為爭取劉的權益。
環球網11月17日消息,台灣駐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被指控“虐傭”而遭美檢羈押,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外交部長”楊進添16日透露,美聯邦調查局埋伏在女廁外將劉姍姍強行上銬帶走,過程粗魯,檢方還一度拒絕駐館行使領事探視權,劉被逮捕初期也被禁止打電話,“這是連一般罪犯都可以做的事,劉姍姍卻都不行”。台方提出抗議,是因美方未採維護尊嚴的方式對待劉姍姍,“這不是護短”,因為如此一來,台灣駐美“外交官”自此將無任何安全保障。
若劉姍姍違法 台灣“不會護短”
據透露,台方在美所聘律師,已與羈押中的劉姍姍會面,並轉知劉有關美國檢方準備的起訴內容;台方將轉而在法律面上與美國檢方周旋,目標希望劉姍姍能無保獲釋,並將向法官主張,劉姍姍若確實涉及違法,台方不會護短,但應交由台灣帶回處分。
廁所外遭逮 眼鏡都沒拿
楊進添表示,他之所以感到憤怒,是因FBI逮捕行為的粗魯。當日劉姍姍與同事約好,準備到停車場駕車外出公幹,臨時折回駐處8樓廁所如廁,FBI幹員竟待劉姍姍進廁所後,埋伏在女廁門口,待劉姍姍一出廁所,即強行銬上帶走她,連劉姍姍隨身的深度近視眼鏡都沒辦法回去拿。
楊進添表示,他台北時間10日凌晨3時接獲回報,對美聯邦調查局的舉措感到氣憤。至於台方有兩名駐堪處館員接受FBI約談後,劉姍姍遭FBI徑自逮捕,楊進添坦承他聽到這些消息真是“氣得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