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日美軍文職人員或可在日受審 處理方式尚未明確
作者:齐潇涵
環球網記者趙文傑報道,據日本共同社11月21日報道,據消息人士20日透露,美日兩國政府正在就修改《美日地位協定》的運用方式展開協調,擬規定駐日美軍文職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引發事件和事故中難以在美國審理的案件,可破例在日本進行審理。此次協調由日方提議,美方則作出了讓步。預計美日聯合委員會將在近期正式就此達成協議。
《美日地位協定》規定,對於美軍文職人員的犯罪,若發生在其執行公務期間則美方享有初審權,若在公務時間外則初審權屬日方。雖然是否為執行公務期間是由日方進行判斷,但美軍自2006年起向涉案文職人員發放“公務證明書”,日本檢察機關因“日方無審判權”而一直進行不起訴處理。
消息人士介紹稱,雙方正在彙總協議內容,在確認美方享有初審權的基礎上考慮特殊情況,對被認為在美國難以實施恰當審理的案件將可在日本審理。
報道稱,今年1月,沖繩縣沖繩市一名回家途中的美軍文職人員引發交通事故並致人死亡。那霸地方檢察廳以其“在執行公務期間”為由,做出了不起訴的處理決定,但那霸檢察審查會則表決認為應對其起訴。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規定,非戰爭時期把軍方文職人員提交軍事法庭的做法違憲,所以文職人員由美國的普通法院審理,但近來鮮有相關起訴案例。
報道稱,雙方還基本達成協議,對於美軍及文職人員因公飲酒後造成的交通事故,日方也將可以進行起訴。將因公飲酒所致事故作為公務處理一事在日本國會也引發了討論,美日兩國政府正在推進對《美日地位協定》運用方式的調整,以期日方能夠提起訴訟。
消息人士指出,對美軍文職人員的處理方式至今不甚明確,存在美日雙方均無法對其起訴的法律漏洞。此次雖然附有一定條件,但允許在日本進行審理可謂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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