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臆測通用電氣在華合資或泄F22技術用於J20
作者:沈选
殲-20戰機近日頻繁試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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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防務新聞”網站11月16日報道稱,一些美國國會議員呼籲防長帕內塔及對外投資委員會,對通用電氣和中航工業集團建立合資企業的交易進行國家安全評估。國會議員蘭迪-福布斯和弗蘭克-伍爾夫致信帕內塔,批評通用電氣與中航工業集團的交易,並質疑該企業的發展形式;這個合資企業主要研發集成模塊化航空電子系統的軟硬件。
文章稱,福布斯在10月17日寫給帕內塔的信中表示:“最初,集成模塊化航空電子技術用於F-22和F-35等第五代戰機項目。”他擔心該技術可能最終會被用到中國新型隱形戰機殲-20上,中航工業目前正在研製該戰機。
文章稱,福布斯還呼籲對此項交易進行評估,並質疑通用電氣是否有能力保護技術不被泄露。而伍爾夫在11月14日寫信表示對此強烈支持,他寫道,“通用電氣所謂能夠完全保護敏感技術不泄露的説法缺乏可靠性。如果該合資企業得以發展,毫無疑問,相關敏感技術將可能完全被解放軍獲得。”
文章稱,並非只有福布斯和伍爾夫表達瞭如此的擔憂。美中經濟和安全評估委員會即將發佈的一份報告也提到,合資企業的所有權最終將完全屬於中國,“不過這也是能將集成航空電子系統推向市場的唯一方法。”
文章稱,通用電氣為該交易進行了辯護,通用電氣媒體關係經理裏克-肯尼迪表示,“對包括國防部在內的有關部門,我們已經極度透明瞭,並且對他們的質詢也作出了積極響應。其結果是,這些航空電子系統難以直接用於軍事目的。”
文章稱,肯尼迪表示,通用電氣堅持認為集成模塊化航空電子技術並非為F-22和F-35研發;“也並非為其他任何戰機項目而研發。”福布斯和伍爾夫在這個問題上存在誤解。他解釋道,“如果你注意F-22和F-35所使用的航空電子系統,你就會發現它們並非直接使用商業航空電子技術。”
文章稱,通用電氣在10月4日宣佈,商務部和五角大樓“確定集成模塊化航空電子技術不需申請向中國出口的證書。”即將向中國提供的集成模塊化航空電子技術,難以實現直接軍事應用。
文章稱,肯尼迪表示,“我們已經採取了大量措施,制止任何未經授權的知識產權轉讓。”他還提到,通用公司為該合資企業提供的民營集成模塊化航空電子系統,“進行了功能上的裁剪,使之只適用於商業目的。通用電氣不會向該合資企業提供合成航空電子,而且合資企業也不會涉及任何美國政府資助的能力或技術。”(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