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被判死緩原國企高管面臨調查期間仍索賄
作者:聂鲁彬
(新華視點)一名國企高管的沒落——透視上藥集團原總裁吳建文
新華網上海11月22日電(記者 楊金志、黃安琪、陸文軍) 6年奮鬥,從大學生到國企高管;10年貪腐,從起初收錢“睡不着”到瘋狂索賄。近日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吳建文因受賄、挪用公款、貪污等犯罪,涉案5100餘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從青年才俊到國企高管到貪腐墮落,吳建文的榮光與幻滅再次引起了社會關注,也給有關組織監管部門敲響了警鐘。
受賄、索賄、騙賄--胃口越來越大
“索賄”“索賄”“索賄”……在吳建文的一審判決書上,這樣的字眼比比皆是。
吳建文生於1969年,1991年大學畢業後,進入國有企業上海新亞藥業公司工作。6年時間,他就被提拔為公司副總經理,之後擔任新亞藥業總經理、董事長,新先鋒藥業公司總經理,上藥集團抗生素事業部總裁,以及上藥集團總裁兼新先鋒藥業公司董事長。
2001年,時年32歲的吳建文已經擔任上海新亞藥業公司總經理,收受公司辦公樓改建項目承包商郭某賄賂20萬元。起初接受這筆受賄,吳建文坦言“很緊張,徹夜不眠”。
隨着權力增大,吳建文貪慾也在膨脹。2000年以來,吳建文共受賄30多筆,涉案金額高達1187萬餘元,年均受賄120萬元。
據紀檢部門調查,吳建文很快就不滿足“你給我收”,而是直接向他人索賄。以辦公樓改造項目為例,2003年2月,吳建文向承包商郭某索賄12.8萬元購買車位;當年又索取價值51.8萬元的一輛豐田越野車;次年又索取100萬元用於在北京購房。
撒謊“騙賄”。2007年5月,吳建文對求他在辦公樓租售中“行方便”的吳某謊稱,自己的外甥準備出國留學。吳某“明白這是找藉口要錢”,於是將20萬元打入吳建文指定的銀行卡賬户。
令人吃驚的是,2009年,吳建文明知組織上正在對自己進行調查,竟然還向他人索賄60萬元。
吳建文月收入約3萬元,已屬高薪一族。但他看到身邊醫藥商人發大財了,內心不平衡,於是運用權力換取金錢。
例如,重慶煜澍豐醫藥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在吳建文幫助下,獲得了藥品“蘭菌淨”的代理權,該藥品每年銷售額高達1000多萬元。
“伸手必被捉”。法院一審查明,吳建文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187萬餘元;夥同他人侵吞公款500萬元;挪用公款3355萬餘元歸個人使用,至今仍有1485萬元未歸還;隱瞞不報境外存款港幣11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