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編2年以上編制將取消 空編不得超1成
作者:李柏涛
本報訊 (記者孫乾)市編辦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了本市正在進行事業單位清理規範的相關細節,其中,大量空編兩年以上的事業單位編制將予以核減;組建3年及以上事業單位,空編不得超過一成。
據瞭解,北京市現有事業單位約1萬個,編制近53萬名,而且還有一定數量的空編。
市編辦在調研時發現,有些事業單位成立多年,但從不或很少補充新人,有的甚至達90%空編,造成編制資源的閒置。通過清理規範,可以收回不合理的空編。充實調整到需要加強的領域,以控制總量,盤活存量。
該如何處理這些空編?針對這種情況,市編辦表示,大量空編兩年以上的事業單位,要針對不同情況相應核減編制。對於新設立不到3年、人員配備尚未完全到位的事業單位,可以保留10%至15%的空編,超出部分予以核減;組建3年及以上事業單位可以適當保留一定比例的空編,一般控制在10%以內,超出部分核減。
除了對一些事業單位的長期大額空編予以核減以外,市編辦還將對擅自設立、職能萎縮、名存實亡及明確轉企的四類事業單位予以撤銷;對規模過小、重複設置及因區劃整合等原因涉及調整的三類事業單位予以整合。
據介紹,年底前,本市、區縣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將按照機構編制部門審核批覆的清理規範方案,進入組織實施階段。預計明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
■焦點問題
①
此次清理涉及萬餘家單位
哪些事業單位在此次清理範圍?
據介紹,此次清理規範的範圍是全口徑的,既包括各級黨委、政府直屬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也包括各級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羣眾團體機關及其他組織所屬事業單位。不管是經編辦審批設立的、在編辦登記的還是自行設立的,都在清理規範之列,共涉及1萬餘家事業單位。
具體來説還包括:事業單位舉辦的各級事業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且機構性質未變的事業單位;已經明確轉企或擬以轉企、但尚未核銷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
此外,未列入清理範圍的包括,使用事業編制的協會、學會、基金會等,只登記為社會團體法人的;已經核銷了機構編制,尚未進行企業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