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人擔心房屋買賣便宜外國人
作者:朱稳坦
本報駐古巴特約記者宋見南
古巴,加勒比海北部的“神秘”島國,從這裏傳出的消息總是引人關注。日前,古巴政府頒佈了允許合法交易房產的法律條款,規定只有在古巴擁有房產的古巴公民和長期居住在古巴的外國公民能進行交易。
據《環球時報》記者瞭解,古巴人的住房大致分3種。一種是五六層高的樓房,這些住宅樓一般是1959年古巴革命政府上台後逐年修建的,屬普通住宅,兩室一廳、50平方米左右。一種是西班牙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建築,其中一些適合居住的建築內被隔成一户挨一户的小卧室,這種建築一般高3層,每層(一層除外)住5户到8户人,設有公共廁所、廚房和陽台,私人空間狹窄。這種住房集中在哈瓦那老城區,住户多為貧困或外省來務工者。還有一種是聯排別墅,每户約佔地150平方米,住户可加蓋樓層,這種房型中一部分是美國對古巴殖民時期修建的,1959年後增建了不少。
古巴政府公佈房產買賣開放規定後,輿論反應不一。古巴國家住房協會主席歐麗斯·西爾維婭·費爾南德斯認為:“允許私人買賣房屋是不動產權私有化的一個必經過程,古巴政府不但可以大力整治近幾十年來基層政府在房屋管理方面出現的腐敗行為,同時房屋交易税也能對解決住房危機產生積極作用。”然而,老百姓的想法似乎大相徑庭。
生活在哈瓦那新區及哈瓦那城郊關那摩鎮(哈瓦那相對富裕的居民區)的不少居民並不大看好該條款的社會經濟效應。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當地居民大都認為該條款並非按古巴人均購買力制定,允許私人買賣房屋會成為外國資本進入古巴的一個缺口。
關那摩鎮居民塞爾吉奧有一套兩層樓“獨立式洋房”,包括內院在內的住房面積大約有280平方米。塞爾吉奧給記者算了一筆裝修賬,自1980年入住以來,共花費2.5萬美元。他的房屋裝潢水平在鎮裏算好的,這套房是從他父母那裏繼承來的。塞爾吉奧對政府的買賣房屋條款不滿,因為沒有規定任何官方設立的或官方及民眾共同認可的機構、組織可對房產進行價值評估。這也就意味着,在交易過程中,賣方必須將待售房產的各項證明交予當地銀行受理,銀行沒有完善的估價系統,通常以“中介”身份將賣家的房產以“跳樓價”出售給買方。塞爾吉奧説,他的房子如果通過現有合法手段出售,也許就值幾千美元。他向記者透露法律條款頒佈前“地下房產交易”的內幕:“在古巴,沒有人選擇通過合法程序交易房屋,我們選擇買方時以親友為主,相約一個理想價位,到銀行辦理手續轉讓產權,事成後由買方完成支付。”
古巴人現在月平均工資為20美元,如果一套商品房定價1000美元,那麼普通的無房公民不吃不喝攢4年才能買一套房子。“在古巴能買得起房的只有外國人!”塞爾吉奧告訴記者,“現在古巴有幾種現象,外國人和古巴人結婚,在古巴買房;親人在國外生活的古巴人通過他們的匯款買房;外國人來古巴和古巴朋友合作生意,由外國人出錢,古巴人處理購買事項,這雖屬違法購買,但發生頻率最高。”如此看來,房產自由買賣條款能否實現預期效果,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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