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條例》正式出台
作者:聂鲁彬
中新社珠海11月25日電 (冒韙 鄧媛雯 陳彥儒)珠海市人大常委會25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剛高票通過的《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條例》(以下稱《條例》)的主要內容。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表示,該條例的出台將為橫琴的開發建設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
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共6章65條,涵蓋了開發、建設、管理、營運等方面,是一部對橫琴新區的發展定位、管理體制、產業發展、法制保障等予以全面規範的綜合性條例。
“該《條例》立足珠海和橫琴新區實際,借鑑了國內外先進經驗進行創新。”珠海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王道遠表示,條例中的重大制度創新包括確立珠海主導橫琴新區開發;通過建立高效科學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理順橫琴新區管理體制。
該《條例》的另一亮點是橫琴新區被賦予了獨立的“人、財、物”管理權。《條例》規定橫琴新區的土地收益,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20年,全額留存橫琴新區,用於橫琴新區的土地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和融資信用保障。
此外,該《條例》把法制創新擺在了突出的位置,提出要把橫琴打造成為一個與港澳法制互通互融的法治之區。不僅要建立港澳法律問題專家小組,研究涉及港澳的法律問題;同時還通過立法轉換吸收借鑑港澳法律制度,讓在橫琴新區的境外投資者和生活在橫琴新區的外籍人士能夠享受港澳民商事法律服務。
《條例》還提出,橫琴新區公安部門應當在粵澳警務交流合作機制框架下,加強與澳門警務部門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打擊橫琴新區內的跨境犯罪行為。並且要設立專門的審判、檢察機構,加強橫琴新區的司法保障和法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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