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突發官方公佈遲緩 分析稱不應因噎廢食
作者:方芳
南海黃岐泌衝村居民樓化工作坊爆炸事故,或將成為探討“微時代”政府突發信息發佈模式的一個典型案例。發生於上週三16時30分許的黃岐火災,直到當天20時當地政府部門才召開新聞發佈會,且通稿內容十分簡短,披露信息不充分,微博謠言四起。
黃岐火災事件或許有其特殊性,不過依然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微博時代政府在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存在時間上的滯後性。對此,佛山某區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新聞發言人表示:突發信息即時發佈,每個區都具備這個條件,政府部門應即時發佈信息掌握主動。
焦點
“1—2小時算快,2—3小時屬正常”
突發事件多快公佈才叫及時?
比報紙更快的是電視,比電視更快的是網絡,特別是微博的盛行,讓一件突發事件在獲得官方公佈的信息之前往往早已在網上傳播發酵,從温州動車追尾事故,到上週的南海黃岐火災,無不如此。難免給人一種官方説法總是來得太遲的感覺。
對此,佛山某區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新聞發言人向記者講述了突發事件信息發佈的流程:“我在應急辦工作時,接觸到的發佈突發信息的流程一般是這樣的:在收到突發事件的電話時,應急辦負責第一時間與事件相關的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屬地新聞辦取得聯繫,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與地方黨政辦負責人共同收集相關信息,並彙總信息。初步的情況給到媒體1—2個小時內就算快的,因為例如火災等突發事件,首先是救災,火撲滅以後才能獲知受損情況等信息。以我的經驗,一般2—3小時發佈信息都是正常的,信息收集有個‘黃金3小時’的説法。不過,有特別重大或者複雜的突發事件,4—5小時公佈也是合理的,但要是過了七八個小時才公佈肯定是不行的。”
“不太可能,盲目公佈或牽連無辜”
突發事件能否第一時間公佈原因?
“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這句話成為許多政府部門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會的慣用語,對此,該不願具名的資深新聞發言人表示:“對於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公佈原因不太可能,就連初步定性,例如是天災還是人禍這樣的初步定性也不太可能。事件的原因並非表面看到的,如果憑藉基本判斷盲目公佈,很有可能即便公佈了,也不是確鑿的原因,還有可能牽連無辜。”
而談及黃岐火災,“這應該是比較特殊的個案,南海的應急管理體系在全省算不錯。這次通稿之所以這麼遲發佈,內容這麼簡單,我認為可能與南海近期發生了好幾件負面新聞有關,讓有的人做起事來更趨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