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倍,藥品利潤真那麼高嗎?
作者:方芳
對話人:記者 李紅梅 本報編輯 苗 苗
南開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院副教授 李蘭冰
中華醫學會黨委書記 饒克勤
常用藥銷售價比出廠價高2000%,甚至6500%,類似藥價虛高的報道頻頻見諸媒體。有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出廠價與中標價之間的差額,成為醫藥代表向醫院、醫生推銷藥品的回扣的重要來源。
本用以遏制藥價虛高、減輕患者負擔的藥品招標制度,一時間被視為藥價虛高的幫兇。
果然如此嗎?
事實上,藥企、流通企業、醫院及整條利益鏈“潛規則”的層層傳導,加上背後醫療體制、醫藥產業的積弊,共同推高了藥價,不只是招標這一制度本身造成的。
日前,國家發改委公佈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辦法,並從12月1日起實行。這被視為發改委掀起藥價老底、整治藥價虛高的重要信號。
一問:利潤到底高不高
編輯:近期有媒體曝光,部分藥品利潤高達2000%甚至更高,引發人們關注。總體上看,藥品利潤真的有那麼高嗎?有沒有具體的測算,生產廠家、流通領域等環節,各自利潤大概有多少呢?
李蘭冰:這可能要分藥的品種,有些藥如某些進口藥、常用藥,可能達到這麼高的利潤。一般來説,藥品的出廠價與銷售價之間相差10倍是比較常見的。
記者:一般來看,生產企業的純利非常小,尤其是常用藥的生產企業,更多的利潤產生在流通環節。大多數生產企業採用的是代理制,讓中間的代理商層層加價,養活了上萬家流通企業。由於缺乏嚴格的監管,這個流通過程存在掛靠經營、過票經營、買賣税票、過户經營等隱性交易行為。
編輯:針對流通環節的問題,目前有什麼解決途徑嗎?
李蘭冰:目前,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各環節環環相扣,成為完整的利益鏈。要壓縮流通環節利潤,解決問題,不能僅僅哪痛治哪。我建議,建立藥品全流程監管體制和行業信用體系,從生產、流通、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管,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切斷不合理利益鏈。
記者:“十二五”期間,藥品流通領域將作為一項重點改革予以推進。在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同時,將重新構建新的藥品流通秩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孫志剛在第二屆衞生論壇上指出,通過推進藥品生產、流通、採購、定價、使用、監管等環節改革,建立健康的行業競爭機制,推進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整合,完善藥品價格管理,重構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二問:招標到底好不好
編輯:我國公立醫院的藥品是由政府部門向企業集中招標,醫院採購,再賣給患者。這一項本意在降低藥價虛高的措施,現在卻被視為藥價虛高的重要推手。這種情況是怎麼發生的?我們的藥品招標出現了什麼問題嗎?
李蘭冰:集中招標制度設計本身具有一定優勢,主要用意在於以批量團購的方式取得較低的價格,以市場機制保證藥品質量。正因為有了這一制度的探索,才有了後來種種招標制度的改進。如2004年衞生部對8省區的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試點、去年出台的基本藥物新採購辦法,都是在該制度的基礎上改進的成果。該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在降低藥價方面亟待發揮更好的作用,配套政策措施和監管制度亟待完善。
記者:過去的省級招標方式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如只招標,不採購。醫院仍然分散採購,而且沒有確定的量,形成“二次議價”,增加了藥品進入醫院的成本。
這種醫院買藥的方式亟待改革。據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玲介紹,國外很多國家採用的是集中採購方式,或是醫院聯合起來形成談判組織進行採購。借鑑這些經驗,從基本藥物制度開始,我國實行招採合一、量價掛鈎、單一貨源承諾、全程監控、公開透明的辦法進行採購,保證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同時不斷改進,防止惡性競爭。
編輯:招標制度要改革的呼聲已經很多年了,怎麼改才能降低藥價成本?
記者:北京大學藥學院藥事管理與臨牀藥學系主任史錄文認為,招標制度的實施必須有配套改革,比如醫院補償方式改革、運行機制改革等。從各國的經驗來看,降低了藥價,不一定能讓治療費用降低。醫務人員收入必須與藥品收入脱鈎,才能達到好的效果。
國務院醫改諮詢委員會委員李憲法強調,醫藥分開改革也必須同步推進,利用現代流通方式在公立醫院建立集中採購制度。藥價信息必須公開透明,由政府掌控,並定期調整。這些改革必須與招標制度改革同步,才能真正把省級集中招標制度的優勢真正發揮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