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曾遞校車安全工程議案 被告知投入過高
作者:聂鲁彬
配校車要花4500億嗎
“剛把孩子送上車還不到5分鐘就出事兒了。”面對鏡頭,甘肅校車事故中承受着喪子之痛的中年男子魏紅(音)泣不成聲。
近年來,“校車”不斷地進入公眾視野,但卻總是與事故相關。據本刊不完全統計,2010年10月到2011年9月,一年內全國各地共發生校車事故22起,死亡人數達到47人,平均每月有4名兒童慘死在上下學的路上。
截至記者發稿時,此次甘肅校車事故中的遇難人數已達21人,那些還未經世事的孩子們再一次用血肉之軀為我們敲響了警鐘。
“我無法閉上眼睛,一閉眼就是那一柏油馬路的孩子。”第一時間參與救助的當地村民王冉黯然神傷。
讓每個孩子都平安、開心地上下學,何時不再是奢望?中國是否擁有開設校車的基礎條件?發展校車要克服哪些困難?
校車要做“特權車”
2010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長江教育研究院院長周洪宇,提交了一份《關於實施全國校車安全工程的議案》。
在議案裏,他提出“校車行駛過程中享有某些特權,比如只要校車停靠在路邊上下乘客,它旁邊的車輛都要停駛且保持車距”等建議。“議案內容公開後,不知道有多少網友罵我,説搞什麼特權!但是兒童是弱勢羣體,兒童的生命安全必須要放在首位。”周洪宇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
校車享有特權?很長時間內,這似乎是痴人説夢。
除20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佈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外,“校車”二字鮮見於與教育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下稱“標準”)。而且,《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主要側重於校車技術層面的安全。
周洪宇告訴《中國經濟週刊》,促使他提交相關議案的原因,是2000年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做高級訪問學者的時候,他住所的正對面就是一個美國的校車站,每天都看到孩子們乘着“大黃蜂”上下學,給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一向最討厭特權的美國人,心甘情願地承認並遵守着校車的特權。美國法律規定,在公路上隨意超越校車是違法的,如果校車要停車上下學生,雙向車道的所有車輛都必須停下,即使是警車和總統的車輛也不例外。
“中國人對‘特權’的字眼很敏感。”周洪宇顯得有些委屈。
而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11月22日對媒體公開發言時,則用了“優先權”這個不那麼刺耳的名詞。續梅表示,教育部主張校車在路上享有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