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人員申請北京公租房辦法由各區縣制定
作者:方芳
中新網北京11月30日電 (記者 於立霄)北京30日發佈了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公共租賃住房將面向三類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其中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具體申請辦法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並公佈。該辦法曾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對象包括三類家庭:一是現有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簡稱"三房")輪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請所在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鎮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三是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具體申請辦法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並公佈。
在配租管理方面,公共租賃住房配租仍然採用公開搖號、順序選房方式進行。按照“以區為主、全市統籌”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原則,各區縣籌集房源用於保障本區住房困難居民家庭需求,在區縣組織搖號配租後仍有剩餘房源的,市級將加大統籌力度,調配給其他區縣配租使用,滿足申請家庭跨區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求。
為加強房源分配的計劃性和信息公開透明程度,《辦法》中規定,各區縣應於每年12月提前制定下一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公開搖號分配計劃,並應在各區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佈。
《辦法》提供兩種公開搖號方式由區縣選擇:一是搖出家庭選房順序號後,家庭依據搖出的順序號選房;二是按照優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後的順序分組對應不同套型的房屋,直接搖出家庭順序號及所對應的房號。
公共租賃住房的優先配租家庭,除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優先配租外,《辦法》中還規定,申請家庭成員中有60週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成年孤兒家庭等六類家庭可優先配租。
在公共租賃住房租後管理方面,《辦法》中也有相關規定:配租家庭人口等情況若發生變化,可申請調換配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根據房源情況,予以調換成相匹配的房屋或納入輪候調房需求庫。
為確保有限的保障資源用於應保障人羣,嚴格後期動態管理,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每年定期複核承租家庭住房變動情況,對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進行動態調整。承租家庭成員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租賃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在規定期限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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