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男子因無法讓妻子“性福”離婚後被判賠償1萬歐元
作者:张淳
中國日報網站特稿:據法國媒體11月29日報道,法國一名男子因在婚姻期間無法滿足妻子性生活要求,離婚後被法庭判決賠償其1萬歐元(約合人民幣84745元)。
據瞭解,這對夫婦現年均51歲,1986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個孩子。2009年1月兩人辦理離婚手續時,妻子提出索賠1萬歐元,理由是該男子不願履行夫妻義務,導致他們夫妻兩人之間幾乎沒有性生活。
法國當地法院裁定,該男子沒能履行應在婚姻期間的責任、要支付給前妻這筆賠償金。該男子不服隨後提起上訴,並辯解稱自己是因為“健康問題和工作勞累”才無法與妻子享受牀笫之歡。
本月29日,司法部門網站公佈了複審結果,維持了一審的判決。法院方面指出,由於無性婚姻,妻子長期忍受着身心上的折磨,理應得到賠償。同時該男子無法提供任何有關健康問題的證明,所以他的辯解可信度降低。
“妻子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是其相互表達愛意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婚姻職責的一部分,”法庭這樣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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