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權益難保 工作9年不知東家是誰
作者:聂鲁彬

一名外來務工者準備在上海的一幢高層建築上進行外立面清潔作業。新華社發
本該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的勞務工,近年來在我國一些單位和許多行業已趨“主流”。我國究竟有多少勞務工?2700萬,這是媒體報道最多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曾公佈的數字。但業內人士透露,實際遠遠大於這一數量。勞務派遣緣何無序發展?數量龐大的勞務工境遇又如何?“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勞務工權益受損無保障
全國總工會的調研材料顯示,很多勞務工脱離“輔助性”,浙江一些行業的一線工人中勞務工佔“半壁江山”,如建築業佔99%,金融業80%,採礦業56%。
勞務工的“臨時性”也被長期固定性“替代”。全國人大常委會勞動合同法執法檢查組在調研中發現,40%的勞務工反映自己在主營業務、一線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超過4年,有些勞務工在一個崗位上工作甚至長達10多年。
“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繁榮。勞務派遣用工的無序蔓延並趨‘主流化’,完全偏離了其靈活、補充用工的制度初衷,其中肯定存在違法用工。”謝良敏分析認為,勞務工之所以受到青睞,是因為相比正式工,勞動報酬低、福利低,用工單位裁員幾乎很少承擔責任和經濟補償。
上海市總工會調研表明,有超過30%的勞務工被迫由本單位的合同工轉為勞務工。
同工不同酬、社會保險參保率低、不能參加工會……勞務工與正式工勞動待遇不平等、權益受損無保障更是勞務工心中“永遠的痛”。
“勞務工好用就可以濫用?”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説,“勞務派遣正逐漸異化為一些用人單位降低用工成本、逃避法律責任的手段。”勞務派遣的無序擴大已經顯現出激化勞資矛盾、增加勞動爭議數量等問題。
自述
工作9年不知東家是誰
“我到底是哪家公司的人?”直到2011年8月接到解除用工通知前,董雁玲近10年來一直認為自己是上海花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員工。然而調閲醫保繳費證明後發現,自2002年起,她曾有過花王、時代橋、黑松太和等6個“東家”。何時成為勞務工小董一概不知,為了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她被迫走上法律維權之路。
待遇不公像“二等公民”
高老師在某藝術學院任舞蹈老師10多年,一直未解決編制。2008年,學校要求其與一家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再“被派遣”回學校。其主要收入就是基本工資和課時費,公積金、自採暖補貼及房補一個都沒有,一個月收入與正式工相差數千元。
由於不是事業編制,高老師不能辦理教師專用食堂的飯卡,不能加入工會,逢年過節工會會員的福利也享受不了。“這些東西值不了多少錢,但讓我心裏很難受,感覺像個‘二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