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稱風險高壓力大致基層反貪人員流失嚴重
作者:张淳
本報記者趙陽
11月28日上午,北京市地税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紀平涉嫌貪污受賄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根據檢方指控,2002年至2009年間,王紀平單獨或夥同其親屬,利用擔任市地税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賄賂共計435餘萬元。
王紀平一案反映出行賄犯罪多呈連續狀態,具有長期性、隱蔽性的特點。
有效打擊貪污賄賂犯罪,反貪人才的素質無疑是關鍵。現實中,我國反貪人才面臨怎樣的問題?實戰中急需何種人才?
培養週期過長留不住人
“貪污賄賂犯罪出現的一些新形式,使得反貪工作難度明顯加大。”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張友寶説,在賄賂案件中,行賄人往往化整為零,以禮尚往來的名義分多次行賄,並由送現金轉換為送煙酒卡、購物卡、提貨單等。近年來還出現了以交易形式收受賄賂、收受乾股、以委託理財或“借用”為名收受賄賂等新型賄賂犯罪。
與之相對應的卻是,反貪工作面臨人員不足的困難。
“很多人不願意在反貪局幹,這與這項工作的性質有很大關係。”張友寶坦言,反貪幹警處在反腐敗鬥爭的第一線,與形形色色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打交道。如何抵制來自方方面面的誘惑,成為反貪幹警必須面對的問題。
“加班加點辦案早已是反貪幹警的家常便飯。”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羅猛説,“有些案件的證人可能在外地,為了調查取證,反貪幹警們常常放棄節假日奔赴各地。”
在高風險、高壓力、高負荷之下,許多基層檢察院反貪人才流失嚴重。
“人才流失是我們比較頭疼的問題,這與反貪人才培養週期長有很大關係。”羅猛説。
根據羅猛的工作經驗,從一名大學畢業生進入反貪局工作到成為一名主辦偵查人,需要5年至7年時間。由於培養週期長,在這中間,一些人認為發展前途渺茫而調入或考入其他機關任職。
“好不容易培養起來了,又走了,確實沒辦法。”羅猛有些無奈地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