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公開財務情況 專家稱腐敗多因不透明
作者:张淳
南方日報訊 據《法制日報》報道,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教育等與人民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製作、獲取信息的公開,參照條例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機構制定。2010年3月30日,教育部審議通過《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並於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在《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實施一年之際,為深入瞭解各高校信息公開制度的建設情況,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中心以《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對高校信息公開規定的各項法定義務為考評指標,對其2010-2011年度的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考察和分析。
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中心12月1日發佈《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開觀察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學,沒有一所向社會主動公開學校經費來源和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也沒有一家高校公佈其財務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
112個被觀察高校得分0
《報告》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敬波教授介紹,我國“211工程”共納入高校115所,其中第四軍醫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和第二軍醫大學為軍事學校,因涉及保密性,未被列為觀察測評的對象。同時鑑於《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次調研將測評時間定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日,超出此時間段的信息均為無效信息。
根據《報告》相關數據顯示,財務信息公開情況在所有高校信息公開中最不透明。在考察高校是否主動公開了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情況時,112個被觀察高校得分全部為零。這也是此次透明度調查28個測評項目中,唯一一個所有被觀察高校全部都得零分的項目。雖然《報告》調研人員曾檢索到復旦大學公佈的該校2009年預決算信息,但因其未在此次考察測評的時間期限內,因此沒有得分。
招標採購信息公開度高
財務問題一直是高校主動公開信息領域中的敏感問題。《報告》調研團隊在考察是否主動公開了學校財政性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時發現,112所高校中居然有108家透明度測評為零,即沒有公開學校財政性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而得分的那4家高校,也僅僅是公佈了自己學校財政資金的相關管理制度,並沒有交代如何具體使用。
也就是説112所高校沒有一家主動公開學校財政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此外,高校收費信息的公開度也不高。根據《報告》顯示數據,有大約1/3的被觀察高校沒有主動公開學校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與投訴方式,收費信息透明度還有待提高。
在諸多高校信息透明度不高的背景下,招標採購信息的公開度卻相對較高。根據《報告》調查數據顯示,112家高校中有96家都在主動公開學校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設備採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考評中,獲得滿分。
《報告》分析指出,招投標法、政府採購法和相關政府部門規章都明確規定,高校招標採購信息必須在指定媒體上進行公告,因此各高校在招標採購信息的主動公開度相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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