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評優須培訓考核 處科級任職前要培訓
作者:张淳
南方日報訊 (記者/周志坤)到2015年,全省公務員整體參訓率達到90%以上,初任培訓和處、科級公務員任職培訓參訓率分別達到100%和80%以上,農村鄉鎮和一線執法公務員輪訓一遍,培訓公務員在400萬人次以上,這是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的《廣東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十二五”培訓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獲得的消息。《規劃綱要》明確要求,公務員學習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規劃綱要》提出,要基本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分類別、重實效的公務員培訓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更加開放、更富活力、更具特色的公務員培訓體系。5年內全面完成全省公務員培訓信息系統建設,網絡培訓普及到鄉鎮。
培養45週歲以下優秀公務員1500名
省委十屆九次全會提出要“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經濟社會發展轉型升級的前提,是政府管理與服務的轉型升級,推進公務員知識結構轉型升級成為必然。《規劃綱要》要求,要開展以服務民生為主線、建設幸福廣東為主要內容的調整知識結構專項培訓,從最急需的知識學起,缺什麼培訓什麼。
到2015年,全省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公務員達到95%左右。處級公務員每年參加脱產培訓時間不少於110學時,其他公務員每年參加脱產培訓時間不少於72學時,力爭全省公務員每年參加1次以上的培訓。加強與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和港澳地區有關機構合作,培養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戰略思維、善於謀劃科學發展的高素質公共管理人才,重點培養1500名左右45週歲以下的優秀公務員。
提拔處科級前後應接受任職培訓
根據《規劃綱要》,新錄用公務員應當自錄用之日起1年內接受初任培訓。建立健全部門統一管理、統一培訓大綱和內容、統一工作規範的培訓模式,總結推廣職業導師制度,形成規範的初任培訓運行模式。提拔擔任處、科級職務的公務員,應當在提拔前或者提拔任職後1年內接受任職培訓。任職培訓應着重提高參訓率,重點提升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研究制訂處長、副處長、科長、副科長任職能力標準和培訓大綱,逐步做到分級分類培訓。省或地級以上市機關要統籌安排,制定培訓計劃,每年至少組織1次以上的有針對性的,突出部門、系統和專業特點的專門業務培訓。
《規劃綱要》還提出,要將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強化培訓結果使用。充分運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培訓登記管理。公務員學習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的公務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提拔擔任處、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任職後1年內仍未完成規定培訓任務的要延長試用期。
責任編輯:張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