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院27年判處未成年罪犯120餘萬人
作者:宋妍
中新社北京12月4日電(張蔚然 張曉寧)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4日在北京透露,27年來全國法院共判處未成年罪犯120餘萬人,經過少年法庭教育矯治的未成年罪犯大多數都能悔罪服判,在社區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積極改造,重返社會後多數已成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4日舉辦公眾開放日活動,這是最高法第一次面向未成年人開放,中小學生、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員、社區代表、媒體記者等約120人蔘加了開放日活動。
孫軍工介紹,截至目前全國法院共設立2219個少年法庭,有7000多名法官專門從事未成年人案件的審判工作。2008年至2010年,全國法院審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判決生效被告人234737人。其中,2008年判決生效未成年被告人88914人,2009年為77620人,同比下降12.7%,2010年為68203人,同比下降12.13%。2011年1月至10月,全國法院判決生效未成年被告人51814人。
孫軍工透露,經過少年法庭教育矯治的未成年罪犯大多數都能悔罪服判,在社區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積極改造,重返社會後多數已成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其中還有相當一部分人考入大學及各類職業學校,成為社會有用之材。據統計,2002年至2010年間,中國未成年罪犯的重新犯罪率基本控制在1%-2%之間。
據悉,中國少年法庭的機構設置大致有四種模式,一是在刑事審判庭內設置專門的合議庭,負責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目前這種模式居多;二是在法院內部設置與其他審判庭同等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負責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是跨越不同地域設置未成年人案件指定管轄審判庭,實行指定管轄、集中審判;四是在法院內部指定一名刑事法官專門負責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數量較少的偏遠地區法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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