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報“愛心煤”處理結果 25名責任人被處理
本報太原12月3日電(記者安洋、冀業)山西省紀委監察廳日前向社會公開曝光了7起為低收入農户免費發放冬季取暖用煤中查獲的典型案件。近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再次發出通報,公佈了25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結果。
針對陽泉市盂縣南婁鎮郭村供煤發放秩序混亂,且造成供煤虧損問題,盂縣監察局給予南婁鎮鎮長楊獻東行政警告處分等。
針對朔州市朔城區葫蘆堂煤礦煤場供應煤中煤矸石較多問題,朔城區監察局給予朔城區派駐煤礦聯絡員李世傑行政警告處分,馮建宏行政記過處分等。
針對運城市稷山縣稷峯鎮陶梁村村幹部借發煤之機向村民收取修路款問題,稷山縣紀委給予陶梁村黨支部書記張建樂黨內警告處分等。
針對長治市平順縣陽高鄉南莊村在煤炭發放時加入附帶條件問題,陽高鄉黨委給予南莊村黨支部書記關光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針對大同市天鎮縣張西河鄉張西河村借發煤之機向村民收取農村合作醫療費問題,天鎮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張西河鄉副鄉長王瑞信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副鄉長職務等;退還違規捆綁收取的農村合作醫療費667人共計33350元、取暖煤運費77980元。
針對臨汾市霍州市師莊鄉南莊村擅自擴大發放户數問題,霍州市紀委給予師莊鄉南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曹國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按程序罷免李記生的師莊鄉南莊村村委會主任職務等。
針對呂梁市交城縣夏家營鎮鄭村、段村經縣政府同意,把每户一噸煤變為現金350元發放,並擅自擴大發放範圍的問題,呂梁市監察局給予交城縣副縣長楊輝行政警告處分等。
據介紹,山西開展為低收入農户每户免費供應一噸冬季取暖用煤的惠民工程,將從今年持續到2015年底。山西省紀委監察廳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抓好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紀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並堅決追究相關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