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德班會議核心任務是兑現2020年前減排承諾
作者:乌元春
12月4日,德班氣候變化大會日程過半,各方已經亮出在此次會議上的基本立場。會議雖然取得了一些進展,但在關於《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和綠色氣候基金的設計上面,各方分歧依舊,部分發達國家的態度甚至出現倒退。中國代表團團長、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指出,關於中國參加2020年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協議,需要通過談判達成,而且要滿足五項條件。
談判文本提出全球總減排目標
會議“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組”的談判合併文本3日正式形成。《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菲格雷斯因此表示,會議已經取得了一些重要進展。
這份長達130頁的合併文本綜合了有關各方的意見,是大會召開以來形成的首份重要文件,它面向所有與會方,為重要議題列出了各種談判選項,將為大會後續談判提供指南。
據悉,該文本提出了全球總減排目標,發達國家的減排目標和發展中國家應做出的貢獻。文本強調,為應對氣候變化,所有締約方應該依據公約和議定書的目標、原則和規定,尤其是依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考慮各自能力、公平和歷史責任,在長期合作行動中做出更大的貢獻。所有締約方,尤其是發達國家締約方應該立即採取行動減少温室氣體排放。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該文本增加了應對因減排造成的經濟和社會影響的措施。此前,發達國家拒絕將這一條款放入談判文本草案。
一些非政府組織表示,德班會議談判文本草案中能包含這一部分,“應該説是很大的進步”。其中以中國、印度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的提案包含了進來,即如果發展中國家提供的產品有利於應對氣候變化時,發達國家不得采取任何單邊手段制裁和約束這些產品及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