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豐:中日警方豈能坐視跨國毒品走私
作者:聂鲁彬
隨着中日兩國經貿與人員往來的日益頻繁,跨國毒品走私也甚囂塵上。一般看來,跨國毒品走多由兩國人員共同參與。日本人在中國走私毒品和中國人在日本走私毒品的案件都呈上升趨勢,這應引起兩國警方的重視,加強警務合作,聯手打擊跨國毒品走私。
近日,日本岡山縣、神奈川縣、福岡縣等三縣警察本部組成聯合調查本部,以涉嫌以營利為目的實施走私犯罪行為,對中國籍船員于濤、輪船司舵吳傑等男女共4人實施了逮捕。據悉,4人涉嫌從中國走私興奮劑3公斤。包括接貨人在內的數名中國籍男女以違反日本《興奮劑取締法》,涉嫌以盈利為目的非法持有違禁藥品的理由逮捕並送檢。警方分析,這次事件背後可能存在更大的走私團伙,目前已經針對其具體流通渠道展開調查。
這是一起重大毒品走私案件,是日本過去30年以來查獲相關案件中摺合金額最高的。如何定罪,則需要警方進一步調查。無獨有偶,日本人在中國走私毒品的案件也不鮮見。甚至被判死刑的也有案例。2007年8月,名叫武田輝夫和鵜飼博德的兩名日本人也因走私毒品在華終審被判死刑,《讀賣新聞》稱,“日本人因販毒在國外被判死刑已不是第一次,但被判死刑卻無緩期執行尚屬首次”。同年10月,中國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當日駁回了因走私毒品罪在一審被判死刑的64歲日本籍男子森勝男的上訴,終審判處其死刑。
在跨國犯罪中,現代社會所存在的無數的通訊機會使人們得以通過遠程方式來控制合法和非法的運輸及交易,進行在世界範圍內的有效和高效的不法活動。隨着交通工具的發展,中日間的跨越國毒品走私活動日益增多,特別是隨着現代化交通工具的出現,地域障礙對人們行為及其結果的侷限大大縮小。這為跨國性犯罪的出現提供了有利條件。
跨國犯罪往往涉及多個當事國,具體包括犯罪人的國籍國和所在地國、犯罪實施地國、犯罪結果地國等。但這並不意味着當事國對該跨國犯罪行為均具有刑事管轄權,多年來,中日在聯合打擊跨國犯罪方面確立了比較緊密的合作關係,但卻未建立完善高效的合作機制。這就需要中日在國際警務合作中,通過締結刑事司法協助條約來確立雙方或者多方合作打擊此類犯罪。
缺乏相關的專門法規是中日兩國共同需要面對的問題。為保障對跨國毒品走私的有力打擊,對此類行為斬草除根,建立健全相關法規以及合作機制,尤為必要和緊迫。故而,中日兩國政府應該引起高度重視,通過溝通與交流,緊密合作,維護兩國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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