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税收政策應向民生和公共服務傾斜
2011年11月,一則消息受到廣泛關注:美國百餘名富翁致信奧巴馬,要求國家向他們多徵税。而在我國,個人“税感”沉重今年以來一直是一個沒有間斷的話題,2011年也被戲稱為“税感”之年。
2011年,我國税收政策調整中,多項措施直接惠民,但不可否認的是,在完善税收制度、優化税制結構等問題上,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增增減減的調控手法,如何才能減輕老百姓的沉重“税感”?
税收負擔沉重
2011年以來最受關注的“加税”舉措無疑是房產税試點的啓動和資源税改革的全國鋪開。1月27日,備受關注的上海、重慶房產税試點細則終於“浮出水面”;11月,《中華人民
共和國資源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正式實施,原油、天然氣等領域的資源税改革正式從試點地區向全國範圍鋪開。
專家指出,我國個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比重並不高,主要還是以流轉税為主,但流轉税的繳納可能最終反映在物價上,個人在購買商品或享受服務時實際上承擔了一部分間接税。中國税務學會理事、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譬如購買一輛20萬元的車,購車者事實上承擔了相當於車價40%左右的税,這還不包括在使用過程中承擔的燃油消費税;而消費煙、化妝品等需要繳納消費税的商品,個人承擔的税可能更重。
來自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11年前三季度,全國税收總收入完成71292.18億元,同比增長27.4%;2010年全國税收總收入完成73202億元,比上
年同期增長23%。税收收入的連年增長,“税感”的日益沉重,為結構性減税措施的不斷出台拉開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