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移動長沙分公司因價格欺詐被罰15萬
作者:张淳
華聲在線-湖南日報12月5日訊 (記者肖建生 通訊員彭春陽)省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相關負責人今天通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在神州行拜年卡套餐銷售宣傳過程中,存在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屬於價格欺詐違法行為,省物價局為此發出通知,責令該公司立即糾正違法行為,清退因誤導而與消費者產生的話費爭議部分,並處罰款15萬元。
2009年12月,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有限公司向省物價局申報了主要針對春節返鄉農民工的神州行拜年卡套餐,2011年1月省物價局批覆的資費標準為:優惠區(農民工所居住的湖南各市州當地農村區域)本地主叫每分鐘0.2元,非優惠區(非農民工居住的縣城以上的城市區)本地主叫每分鐘0.28元。但長沙分公司在2010年的櫃枱銷售宣傳冊頁中,僅註明優惠區本地主叫每分鐘0.2元,優惠區外本地主叫每分鐘0.28元,在2011年的櫃枱銷售宣傳冊頁中標註的資費標準,也只是註明本地優惠區撥打每分鐘0.2元,湖南撥打全國每分鐘0.28元,均未註明優惠區的具體範圍,使消費者誤認為優惠區就是長沙城區,即在長沙城區發起的主叫為每分鐘0.2元,但實際上該公司對在長沙城區發起的主叫全部按每分鐘0.28元收取資費,而舉報人反映問題時,櫃枱銷售人員又未作出詳盡的説明。
省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相關負責人強調,經營者應該嚴格遵守《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和《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由於經營者和消費者掌握信息的不對稱,經營者在商品和服務銷售過程中,應當詳盡標註和説明與價格有關的各種因素,更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實行價格欺詐,損害消費者利益。
省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消費者遇到相關價格和收費問題,可直接撥打12358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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