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成立查詢機制保證“保障房公平分配”
作者:张淳
中廣網北京12月6日消息(記者馬喆)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 報道,隨着今年全國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開工建設,多地也出台新規,實現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公平、公正。
北京保障房管理新政更加嚴格和細化
在北京新進出台的北京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當中,對於保障性住房的使用者的要求是更加的嚴格和細化。比如説對於弄虛作假、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住房等情況,以及偽造相關證明的申請者是要由北京的區縣的住房保障部門取消他的申請資格,並且還要通過媒體公示記入個人的信用檔案,這些申請人五年內是不能夠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的這樣一個資格。
另外,公租房轉租轉借給他人,同時公租房的承租人連續三個月在所承租的這個公租房裏面居住不滿3個月,只要出現這樣的一些情況,公租房的產權單位都是可以依照合同,來解除這個合同,收回房屋,並且這樣的申請人也是五年內不能夠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也就是説這些規定比之前規定相比,現在的規定來説更加嚴格也更加細化。
同時,對於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申請人進行規範的同時,這個辦法也對於公租房的產權單位進行了規定,比如説產權單位不能夠將公租房出租給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同時產權單位也不能夠變相的出租出售公租房等等,這些都是也是被嚴格禁止的。
北京成立查詢機制 聯網查詢騙租騙購保障房
北京保障性住房現在的分配管理方面,除了之前所嚴格執行的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制度,並且堅持這種入户調查、單位走訪、社區會審、社會公示以及實行居民的聽證評議制度,來確保保障性住房對象的嚴格的資格以外。北京現在還公立了一個由公安、社保、地税、車管所聯網的這樣一個查詢機制,相當於它是多個部門共同查驗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納税、車輛、庫房等等各方面的情況,確保保障性住房資格的嚴格。
另外北京現在對騙租騙購保障性住房的行為,無論這個對象他是在申請輪候的期間,還是説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或者是租房合同,甚至是入住以後只要查出有騙租騙購行為的話,都要取消相關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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