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率先試水異地高考 報名前落户即可參考
作者:朱稳坦
11月14日,青海省教育廳發佈了一份名為《普通高考報名錄取條件補充規定(暫行)》的文件,這份文件被視為全國第一份異地高考實施方案。
此前,根據青海省政策,省外落户人員子女必須符合青海省教育廳規定的“兩五一三”條件,才能在青海省參加高考並參與青海省內外普通高校的錄取。“兩五一三”條件即: 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併遷入青海省滿五週年;家長在青投資經商營業執照滿五週年;考生在青海省就讀高中滿三年並從高中一年級起參加了青海省高中會考(學業水平考試)。
但這一次,青海省大大放寬了對“兩五一三”條件的限制,比如,只要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已在青落户且學籍在高考報名前已轉入青海,並且其原籍省(區、市)高考科目與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則由省招辦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進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蔘加高考。因此,這也較好地解決了省外來青海經商務工人員子女因高考報名條件所限不能參加高考的問題。
青海省招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雅拉毛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個政策受到了外來務工人員和經商人員的歡迎,也得到了青海各族人民的支持,“大家普遍反映都很好,我們沒有聽到負面的聲音。”
不過,這個方案對外省來青人員的落户年限、在青就讀年限、報考院校批次等方面也作了一些限制。如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落户青海不滿一年且考生學籍在高考報名前轉入青海並在青海就讀高中一年以上者,雖能在青海考試,但只能參與青海省內高職高專院校的錄取。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楊東平教授説,由於目前高職高專面臨招生難題,相信對異地高考加以某種程度的放開會是常見的選擇。
青海的方案依然是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今年比青海更徹底的方案曾出現在湖北省的一份文件上。據《楚天金報》今年8月13日報道,《2012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稱:“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內高中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只要高中三年學籍註冊在湖北,均可在湖北省內學籍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從2009年秋季入學、2012年畢業的高中畢業生開始實行。此後的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內高中就讀的往屆高中畢業生,持湖北省的高中畢業證,也可在湖北報名參加高考。”
然而,作為勞務輸出大省,湖北省的這份方案卻因種種壓力而未能付諸實施。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湖北本來就是“高考高地”,本省考生之間競爭非常激烈,放開異地高考,勢必會降低本地學生的錄取機會。
他認為,就目前而言,完全無視户籍而基於學籍進行的高考改革會面臨巨大的困難,很難出現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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