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7個月來全國酒駕案例下降四成多
作者:朱稳坦
據新華社電 記者近日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獲悉,《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7個月來,全國共查處酒後駕駛機動車201153起,較去年同期下降44.5%。其中,醉酒駕駛機動車33183起,較去年同期下降43.7%。
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介紹,醉駕入刑7個月以來,公安機關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嚴厲打擊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切實發揮法律的教育懲戒作用,酒後駕駛行為數量同比大幅下降,治理成效明顯。
有數據顯示,一些重點省、市酒後駕駛行為數量降幅更為明顯,如浙江查處的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數量較去年同期降幅雙雙超過80%,北京降幅超過70%。全國因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死亡584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76人,下降23.2%。其中,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死亡538人,較去年同期減少65人,下降10.8%。
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獲醉酒駕駛行為的途徑看,以路面執勤和事故處理為主,民警在路面執勤中查獲的醉酒駕駛數量佔總量的63.3%,因交通事故查獲的醉酒駕駛佔36.7%。其中,有一小部分是通過羣眾舉報、報警等途徑查獲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仍以100至200毫克/百毫升為主,佔58.4%。
據瞭解,對查獲的酒後駕駛行為,公安機關對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對經偵查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一律依法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截至11月30日,全國公安機關已偵查終結並向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19836件,其中,法院已判決1006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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