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擬規定“臨時工”不得參與行政執法
作者:李禾
《行政強制法》明年1月1日起實施,我省出台具體實施意見
在線薦稿記者博客聯繫記者
河南商報記者 韓天旭
歷經12年“五審”終出台的《行政強制法》6月30日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昨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全省各級行政機關發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凡與《行政強制法》不一致的,自實施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
現狀
行政強制用不好會傷害百姓
法學界將行政強制比喻成一把“雙刃劍”,用得好可以提高行政效率,用得不好會傷害老百姓。
去年河南商報連續報道的“紅薯爺爺”張會全遭鄭州市金水區城管掌摑事件等,是協管人員採用暴力執法手段,從而引發矛盾。發生“紅薯爺爺”事件之後,鄭州市今年5月通報的2010年度違法執法20個案例,金水區試行的城管業務外包就位列其中,並被叫停。
有一些網民習慣把“行政強制法”稱作“行政強拆法”,這一誤讀由來已久。長期以來,最高立法機關與行政法的學者們總是不厭其煩地解釋:這部法律重要的不是多給權力,而是規範權力。
新《行政強制法》實施後,將更好地平衡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一方面要給行政適當的權力,但又要限制它不要濫用。這就如同,給一個人鞭子,但同時又給他一副手銬。按照《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託”,今後一些臨聘人員將不能參與執法。
措施
不具備資格堅決調離執法崗位
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現行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與《行政強制法》不一致的,都要修改或者廢止。我省已經着手安排部署這項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行政機關發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在1月1日前全部完成,並向社會公佈清理結果。凡與《行政強制法》不一致的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自《行政強制法》實施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
另外, 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這就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對不具備資格的人員,要堅決調離執法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