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院長親自帶農民工到公路局討薪
作者:李禾
《新聞1+1》2011年12月7日完成台本
——依法討薪,為什麼還這麼難!
導視:
解説:
兩萬欠款,奔波一年,河南省高院院長親帶農民工到公路局討薪。
字幕提示:
“走,現在我就帶你去縣公路管理局,今天就把事情給解決了。”——張立勇
解説:
年關將至,別再讓欠款、欠薪再拖住農民工的心。
務工人員 葉友國:
最大的希望把工資發到我手裏,回家過年。
解説:
安徽,討薪設立綠色通道;江蘇,半小時維權服務圈啓動;重慶成立農民工欠薪法律救助中心。
工人代表:
當時以為走個法律程序能走個一年半載的,沒想到這麼快。
解説:
人社部、發改委中央九部委的最新措施能保證年底農民工的工資嗎?
楊志明:
凡是舉報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解説:
《新聞1+1》今日關注——依法討薪,為什麼還這麼難!
主持人 董倩:
歡迎收看《新聞1+1》。
又到年關了,又到了一年一度農民工討薪的時候,接下來我們先來看兩張照片。這張是在12月5日發生的一幕,是在十分雅安名山縣一個工地,有三名男子討薪未果之後爬上了塔吊,準備跳樓,被消防員救起。這個是在今年8月份的時候,信陽幾名農民工在鄭州的黃河灘區挖坑掩埋自己,進行“自虐式”的討薪。那麼農民工採取這樣的一種方式是希望為自己的討薪維權增加一些籌碼,但是由於這種做法有一種極端化的趨勢,越來越劍走偏鋒,他們希望博得媒體的關注,但是媒體關注的門坎也越來越高。這幾張照片看過之後,我們看到討薪似乎是越來越難了,那麼今年在河南省省高院的院長都幫着農民工去討薪。先來看相關的新聞。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老張,我們的案子辦錯了,人你受累了,給你造成痛苦,我向你道歉!”
解説:
糾錯、道歉,一邊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一邊是滿頭白髮艱難維權七年的老人張景華,這一幕發生在昨天。為了追回工程款,張景華打了七年官司,從一審、二審、三審,再到今年11月30日的重申,法律最終給出了正義的結果,張景華勝訴。
字幕提示:
“走,現在我就帶你去縣公路管理局,今天就把事情給解決了,”
解説:
今天很多讀者應該看到了《大河報》的報道,主人公同樣是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面對另一起欠薪案件,河南省高院院長帶上訪民眾到公路局討賠款,媒體的報道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大河報》報道説,2009年6月,齊東昇騎摩托車被撞傷,遂平縣公路管理局應賠償齊東昇2.7萬元,他多次討要遂平縣公路管理局卻遲遲未支付2.5萬元的餘款。為了這兩萬五千塊錢,張立勇帶着齊東昇親自來到了遂平縣公路局。河南省高院院長為何會有此舉動?這源於12月6日河南全省法院開展的“萬名法官回訪萬名當事人”活動。12月5日,張立勇主持召開河南省法院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第三次“萬名法官回訪萬名當事人”活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集中辦理,也是重點推進的工作之一。今天,在一家民營企業打工的田紹清等21名農民工也終於領到了六萬九千元久拖未結的工資,他們沒有想到法院能這麼快就幫他們討回欠薪,更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給他們發放拖欠公司的不是別人,還是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
字幕提示:
使每名“討薪”農民工都能及時拿到應得報酬,各法院院長要親臨一線為農民工討薪。
解説:
這是一個勇敢的承諾,這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全省各級法院提出的要求,年底、欠薪,河南法院準備打一場硬仗。
字幕提示:
截止到12月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受理農民工討薪案件644起,結案487起,執結率75.6%涉及金額1.23億。
董倩:
翻閲各大網站你會發現這條消息今天非常令人關注,省高院的院長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替農民工討薪,今天下午張立勇院長也接受了我們記者的採訪,來看一看。
(播放短片)
張立勇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所以我要求我們的法官,我説我們一定要帶着對我們農民工兄弟這種深厚的感情,設身處地地為他們着想,你想想一個農民工如果幹了一年,結果工資拿不到手,你説到了年底,他老婆孩子盼了他一年,他爸爸媽媽盼了他一年,結果他什麼都沒拿到手,他怎麼進村,這個村子怎麼進?這個家門怎麼邁?所以有好多農民工採取一些極端的行為和一些不理智的行為,堵路、跳樓,有的時候確實是被逼出來的,所以我們一定要設身處地地為我們農民工兄弟他們這種艱難,他們風餐露宿,一年辛辛苦苦都是掙的他們的辛苦錢、血汗錢,他們把自己的老婆孩子扔在家裏是非常艱難的。我們這個工作做的不夠,做的不好,本來就是2萬塊錢,不僅僅公路局有責任,我們法院也有責任,我們的執行工作執行不利,執行不到位,如果下決心去執行肯定早就執行到了。一個公路管理局不可能他拿不出兩萬五千塊錢,還是我們的工作有問題,我們的法院在執行工作,執行不利,執行不到位,所以在拖欠農民工案件辦理的活動中,我們提出凡是涉及到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必須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要當即立案,當即審理,當即執行,我們提出“三個當即”的原則。
農民工的訴訟能力很差,他沒有訴訟時間,再一個他也沒有訴訟的法律知識,甚至他要交訴訟費更沒有,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給農民工對他的訴訟提供各個方面的方便。比如説我們要到現場,到農民工的工地裏去,到農村去,現場進行巡迴辦案,同時要把一些不應該由他承擔的訴訟費用,應該把它減掉,或者緩交,或者免掉。同時我們一定要在審理這個案件的時候,一定不能機械辦案,就案辦案,要考慮到農民工和我們老闆簽訂的合同不是説全部,很多很多的合同是一種霸王合同,霸王條款,農民工完全是處於被動從屬的這樣一個地位,所以很多條款的規定恐怕對農民工是不利的條款。因此在打起官司來,往往農民工都處在不利的地位,很難打勝這個官司。所以在這個時候我們法官辦案的時候就不能機械地辦,專門摳合同的條文,必須從實體上,看你是不是欠人家的工資,人家是不是在你這兒幹活了,是不是欠你的工資,只要存在這個實體,我們就要站在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站在弱勢羣體這一邊,為他們主持正義,這樣案件辦起來才是公正的。從執行難情況分析看,一個是客觀上有些企業經營不景氣,企業情況不太好,欠薪的情況比較多,這是客觀的。主觀上的原因是我們有一些法院,我們從法院這個角度,從我們自己這方面看,執行的力度、執行的力量、執行的措施還不到位,該採取的一些依法對欠薪的或者是惡意欠薪的、能夠支付而不支付的應該採取依法拘留,或者依法凍結賬户,有些措施還沒有跟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