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力推互聯網法案壓中國 要求中國公司報網控行為
作者:张淳
本報駐美國特約記者 楊帆 本報特約記者 李源 蔚然
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到來之際,美國又有人拿人權當武器瞄準中國了。據“美國之音”等媒體報道,美國一些議員正極力推動國會通過一項《2011年全球互聯網自由法》,該法案要求限制美國公司對華出口可用於網絡審查的軟硬件,並要求在美上市的中國科技公司向美國有關部門通報是否參與“專制政權的網絡控制”。
據“美國之音”9日報道,《2011年全球互聯網自由法》的主要推動者是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非洲、全球健康及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克里斯·史密斯。他在8日的眾議院全球網絡自由聽證會上稱,這是一個“出口控制”的法案,目的是阻止美國公司與專制政府合作,把互聯網變成監視和控制工具。
法案稱,美國政府應根據1961年制定的《援助外國法案》,評估各國的信息流通是否自由;美國國務院應設立“全球互聯網自由辦公室”,統籌相關工作並評估各國在這方面的狀況;美國國務卿必須每年發表報告,指明哪些國家限制網絡自由等。法案還要求所有在美國上市的公司都必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説明自己是否參與了網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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