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頻唱免職復出戲 問責不應僅為應對危機
作者:聂鲁彬
九州時議
官員頻唱免職復出大戲
問責不能僅為危機應對,復出更應重視民意回應
本期嘉賓
王貴秀 中央黨校教授
劉明望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研究員
去年9月,因強拆導致自焚的江西“宜黃事件”轟動一時。時隔1年,被免職的宜黃前縣委書記邱建國和前縣長蘇建國悄然平級復出。本月2日,有網友稱,“邱建國將出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蘇建國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此消息近日被江西撫州市委組織部證實。
宜黃官員復出事件引起網絡一片“聲討”,在“民意”面前,“高舉輕放”的官員復出現象到底該給個怎樣的説法?昨日,南方日報邀請中央黨校教授王貴秀、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研究員劉明望就此問題進行探討。
株洲“引咎辭職3個月仍在任”官員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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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今年4月份一起引發被拆遷人自焚的強制拆遷行動中負有責任,原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侃融被責令引咎辭職。本月初,曾侃融被媒體曝光“引咎不辭職”,仍以原職務參加社會、政務活動。9日,株洲市公告終止曾侃融人大代表資格,相應終止其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面對外界質疑,株洲市人大常委會解釋,曾侃融引咎辭去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須按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涉及補充人選及民主推薦、考察。此外,曾侃融是株洲市蘆淞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市人大代表,需要株洲市、蘆淞區兩級人大按法律規定程序終止代表資格。
12月9日,株洲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當地報紙、官方網站發佈正式公告,宣佈“曾侃融的代表資格終止,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相應終止。” 新華
1年復出不違規,公眾為何仍不滿?
雖然對問責官員的再任用並沒有違反規定,但如果沒有釐清問題和責任的所在,那麼復出也不合理。這些問題不給出公開解釋,民意自然不買賬
南方日報:2010年初,中央辦公廳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規定:黨政幹部引咎辭職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處理的,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邱建國和蘇建國二人復出已經在一年以後,為何會引發如此大的不滿?
王貴秀:如果問責沒有釐清問題和責任的所在,那麼責任官員的復出自然也不合理。按理説,不能為了息事寧人就隨意免除官員的職務或強迫其辭職,即使官員真犯了錯也不該一棒子打死,終身不能為官。然而目前一些地方的問責就是在走過場,在風口浪尖上讓官員退下來,避避風頭,起到舒緩矛盾的作用,而後照樣官復原職高枕無憂。如果説責任官員的復出是沒有問題的,那麼也不必如此“低調”。我認為,民意不滿也正來源於這樣悄無聲息、説法不明確的復出。
劉明望:下馬確實不意味着絕對退出行政系統,如果真的改正錯誤,轉到一個能“有所為”的崗位上也不算人力資源的浪費,但程序上的公開,保證民眾知情權很重要。雖然對問責官員的再任用並沒有違反現行組織、人事規定,是合法的,但是1年剛過,他們真的就適合又回到平級的領導幹部崗位上嗎?哪些證據能給予證明?這些問題不給出公開解釋,民意自然不買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