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受賄62萬獲刑10年
作者:朱稳坦
正義網河南12月13日電 (通訊員 周紅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不好好為民謀福利,卻大肆收受錢財,不僅仕途終結,而且還被判刑。近日,因涉嫌受賄62萬元的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郭某被衞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70萬元。
為親屬出國受賄10萬:自2001年河南省開展體育彩票銷售業務以來,北京某信息產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公司)與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存在買賣彩票終端機的業務關係,北京公司的副總經理姚某(另案處理)負責與時任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的被告人郭某保持着聯繫,以便使該公司銷售的彩票終端機在招投標中佔據競爭優勢。2006年2月,姚某在得知郭某的一位親屬要去韓國一年的消息後,為表心意,當月16日從自己的招商銀行卡上以電子轉帳方式轉到郭某的招商銀行卡上10萬元供郭某使用。
為購買房屋再次受賄52萬:2010年3月,郭某在與姚某的談話中提出近期要交集資房款,經濟比較緊張,姚某為表示對郭某給予其公司的照顧,將52萬元送給郭某。
該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財62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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