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減税同時税收仍猛增 學者稱需調整間接税
作者:李禾
年底總是算賬的時候,税收亦不例外。2011年,“減税”成為整個年度的税收關鍵詞。
個人所得税調整、營業税改徵增值税、房產税改革試點、資源税改革及車船税微調,每每“税事”變動,各界無不高度關注,媒體也競相報道。仔細來看,這些税制變動都透着 “減税”的意向。然而,全國税收收入增長仍明顯高於GDP增長。
為什麼越減税,收上來的税收反而越多?
間接税不進行大調整,實際減税效果難以顯現。百姓最關心以個人所得税為代表的直接税。這些從大家的腰包裏面直接拿走的税收,讓人感觸最深也最痛。但是,直接税在我國現行19類税收收入中所佔比率並不高。以個人所得税為例,2010年其佔税收總收入僅為6.6%。國家大部分的税收收入,主要源自以增值税為代表的間接税税種, 2010年間接税佔税收總收入達56.7%。雖然間接税不直接向百姓伸手,但是所有的商品與服務無不含税,且税率不低。這種無差別課税特點(只要商品流轉就會計税)與相對較高的税率設計(增值税一般税率為17%),實實在在地推高了我國的宏觀税負。
舉例來講,大家日常購買的食用油,從原材料開始,到榨取油脂,再到包裝上櫃銷售,每個環節都會根據價格計徵税收,最後的售價中就包含有增值税、營業税、消費税等等。只要購買食用油所承擔的税負就會一樣,無論你是哪種收入水平,這就是間接税的無差別課税。同樣,在以直接税為主的國家,商品含税相對較低,因政府大部分税收都在收入環節直接收取,收入水平高多繳税,收入水平低少繳税。這樣就能夠比較好地實現讓收入高的羣體適當多納税,收入低的羣體税負少一些。然而,直接税制較之間接税制,無論是制度設計還是徵收管理,都更復雜,也更困難。從間接税制走向直接税制需要多方面的準備。比如我國今年進行的個人所得税改革,以及房產税改革試點,遇到的很多難題,還需要進一步解決。但我國税制走向直接税的改革方向不會變。
宏觀税負指標,難以全面體現税負輕重。税收收入與GDP之比,曾是多年來衡量税負輕重的關鍵指標。2011年11月,財政部發言人稱,“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口徑計算,2010年,我國宏觀税負為26.4%,2009年為25.3%,而2009年世界各國平均水平為36.4%,其中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為40.8%,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為32.9%。”問題是税收收入是實數,每一筆都有據可查,每一分錢都入賬核算,但GDP卻只有統計核算的結果。無論GDP是高估還是低估,用一個實際發生額與統計核算值做比較,比率的精確度存疑,也就難以體現大家對税負的感受。
實際上,老百姓感受的“税負痛苦程度”還來自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收費等其他政府收入形式的疊加。每度電裏面的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每噸水裏面的污水處理費、每個市場攤位費裏面的菜籃子工程基金等等,這些支出反映在日常生活當中,每筆或許並不多,但積累起來的壓力依然會有所感受。全面的税負輕重感受,應該是一個綜合的結果。
現有國民經濟結構有拉昇税收收入的作用。2011年的“減税”集中在了直接税領域和部分間接税領域。對税收貢獻最大的製造業進行減税的舉措,並未推出。世界各國經驗證明,工業化必然帶來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長,而製造業則是貢獻税收的主力。中國目前正處於這個階段。從歷年的統計資料來看,無論是增值税、營業税還是企業所得税,都有着強烈的生產型偏好,倚重製造業納税。也就是説,只要我國沒有走完工業化歷程,只要税制結構偏向對工業企業的徵收,税收收入還會有持續增長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