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前總統希拉剋因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獲2年緩刑
作者:朱稳坦
新華網巴黎12月15日電 (記者 彭夢瑤)法國前總統希拉剋15日因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等罪名被司法機關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緩期執行。
巴黎輕罪法庭15日就希拉剋所涉及兩件在他擔任巴黎市長期間設立虛假公職以幫助政治盟友謀求不當經濟利益案件宣判。法庭認為,希拉剋在這兩樁案件中犯有“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和“謀取非法利益”罪,因此判處他兩年有期徒刑、緩期執行。
現年79歲的希拉剋因健康問題未能出席宣讀判決結果現場。他因同樣原因缺席今年9月案件開庭審判過程,而由律師代理其出庭。希拉剋的律師在15日審理結果公佈後表示,可能會在當天晚些時候提出上訴。
希拉剋於1977年至1995年擔任巴黎市長,1995年至2007年擔任法國總統。經查明,1983年至1995年間,巴黎市長辦公室登記在冊的“特派員”有四五百人,而其中40多個“特派員”在巴黎市政府掛名,卻不在那裏工作。希拉剋因此被懷疑中飽私囊或為回報政治盟友而濫用權力。希拉剋本人一直堅決否認這一指控,稱案中所提到的所謂虛假職位對於巴黎市政府的正常運作必不可少,且這些職位的設立經過了巴黎市議會的審議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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