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民心酸講述“越界”困局
作者:方芳
無證者對韓方執法十分懼怕 少數人為眼前利益鋌而走險
●本報記者 李亮 ●本報駐韓國特派記者 莽九晨
“現在應該是漁民們最忙最旺的時候,但我的船根本不敢再往遠開了。”在山東威海石島漁港的碼頭上,當地漁老闆陳先生坐在自己奧拓車裏,對記者這樣嘆息道。在他的車裏,有一張上個月的舊報紙,醒目的標題寫着———“韓國兩天抓26艘中國漁船,動用大型軍艦和直升機”。12月12日,一則“中國漁民刺死韓國海警”的消息不僅讓韓國炸開了鍋,也使這座東部沿海城市近年來緊繃的神經再次被拉扯。被扣的中國“魯文漁15001”號就是威海市文登註冊的漁船。談到對外漁業糾紛,有漁民一邊搖頭一邊表示“都是被逼得沒法子”。這些中國藍色國土的耕種者們為何冒險赴外海捕撈?他們背後有着怎樣的苦澀?中韓漁業糾紛為何不斷激化?《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近日在威海一些漁港與眾多漁民深入對話,試圖找出這些問題的答案。
事件給中國漁民帶來巨大沖擊
山東威海石島漁港是我國北方最大的國家中心級漁港,近些天常颳大風,石島港內停滿回港的漁船。《環球時報》記者12月13日中午好不容易聯繫到幾名當地漁民,他們剛從威海榮成海洋漁業局出來。該局每月都會向當地所有漁船老闆發通報,宣傳相關法律,同時警告漁船不要越界非法捕撈。在12日的事件發生後,漁業局召開緊急會議。“漁業部門管得很緊,一直告訴大家不要越界捕魚,更不要抗拒檢查,但沒辦法……”一名船老大欲言又止。他告訴記者,除了被韓國海警抓去的一艘船,中國漁業部門實際上也扣留了幾艘12日越界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等待處理。
12日中國漁民刺死韓國海警的新聞傳出後,韓國媒體對中國漁民“暴力抗捕”大加撻伐,“蝗蟲”、“瘋狗”等謾罵式詞彙充斥在韓國各大媒體的報道和評論中。一名據説曾與韓國海警打過交道的漁民對《環球時報》記者説,海上情況遠比陸地上人們想像的複雜,即使真像韓國人説的那樣殺了海警,“也是被逼得沒法子,就像人餓急了會去偷一樣”。他説,“那些人只是普通漁民,本意絕對不會惡意傷人,鬧出人命肯定是意外。這些人只會想如何脱身,不用被罰個三四十萬元。”
實際上,越界捕魚的中國漁船經常看到韓國海警船的影子就會掉頭往回開,但中國漁船的裝備和配備直升機等“重型”裝備的韓國海警根本不能比,經常被韓國海警逮個正着。那些全副武裝的韓國海警對中國漁民從不客氣。一名漁民向記者講述了十幾天前他一個朋友的船“挨槍子”的故事。他説,朋友的船越界捕魚,在被對方發現後掉頭就跑。沒想到,韓國海警一邊猛追,一邊對着漁船上的雷達連續開槍,“船員們嚇得魂都沒了”。對當地漁民來説,12日的事件給他們帶來巨大的心理衝擊。對韓國稱將允許海警首先開槍對付反抗的中國漁民,一名漁民説,準備暫時“收手”,“想平安過個年”。
赴韓入漁有證無證都可能受罰
朝鮮半島西部海域是山東漁民上百年來的傳統漁場。這裏距膠東半島三四百公里,漁業資源豐富,因此成為近幾年來中國漁民“向外走”的首選。但這一過程並不順利。從2005年開始,“中國漁船侵入韓國專屬經濟區”的消息不斷見諸韓國媒體。2008年,中韓漁業衝突集中爆發,兩名中國漁民溺水身亡;一名韓國海警也在試圖盤查中國漁船時落水身亡。為了打擊越界捕魚,韓國海警增加艦艇,配備直升機並組建特攻隊,用打索馬里海盜的辦法來對付中國漁民。
“那裏以前明明是中國漁民的傳統漁場,怎麼就成韓國專屬經濟區了,我們剛開始都弄不明白,不自覺就過線了。”石島漁港陳老闆疑惑地對《環球時報》記者説。一名專家告訴記者,問題的答案在於2001年生效的《中韓漁業協定》,該協定將中韓之間的水域劃為三個部分,分別為“暫定措施水域”、“過渡水域”和“維持現有漁業活動水域”。其中“暫定措施”的兩片水域在協定生效4年後的2005年,轉為中韓各自專屬經濟區進行管理。而中國漁民的傳統漁場有一部分正好位於韓國專屬經濟區內。根據《中韓漁業協定》規定,中國漁民若想進入這片區域,須得到韓國授權中國相關部門頒發的“入漁許可證”。山東沿海各地海洋漁業局每年組織漁船進行“搖號”,中籤的漁船才能得到許可證。但是,陳老闆説,僅石島漁港就有幾千條船,搖到號的只有“百八十條”。他的兩艘船從未“中過籤”。他説,以前山東沿海漁業資源豐富,“大家想不到去韓國那邊打魚,一個證三四千塊錢就可以買到。但這一兩年,一個證已被炒到26萬元。”
不過,即便是拿到許可證的漁船,去韓方專屬經濟區捕魚也不容易。一名有證的漁船老闆用“騷擾”一詞形容韓國海警的密集盤查。他説,進入韓國專屬經濟區的漁船需要每時每刻與韓方保持聯繫———報產量、報位置,韓國海警還隨時會登船檢查。一旦發現漁船的漁網網孔大小、航海捕撈日誌、捕獲物、捕撈量或其他任何細節有違規,韓國海警就會扣船。陳老闆説,許多持證漁民打一會魚就要稱一稱,生怕“超重”。如果韓國規定250馬力的船隻準打40噸,打少了可以,但即使是超過一點也要受罰。“怎麼能掐得那麼準嘛,而且他們罰得重,一罰就是三四十萬人民幣。”為求通融,漁民們有時還不得不拿酒和錢賄賂海警,因為如果完全按照韓國的規定去捕撈,“來回路費都賺不回來”。
許可證貴,而且持證捕魚也賺不着錢,當地一些漁船乾脆無證捕撈。這類漁船一般在夜間或大風大浪時出海,趁韓國海警不便出港時越界打上幾網。這樣做極其危險,前不久,榮成一條無證漁船從“對面”捕撈的返回途中沉沒。一名漁民告訴記者,他有次曾趁大風出海,但沒想到後來海上颳起十級大風,差點翻船,“現在想起來還後怕”。
據韓國統計,最近5年,韓方對中國漁船的罰款總額達294億韓元(約合1.64億元人民幣)。如果有“暴力行為”,中國漁民還會面臨刑事處理。對於這些措施,一些韓國媒體覺得不夠,並不斷指責中國政府對漁民管制不嚴。對此,威海成山鎮馬山碼頭的李老闆説,實際上,違規或無證的漁船被抓後除了韓方的處罰,回來後還面臨中國漁業部門的處罰。他説,“一般來説,回來後當地政府會在幾個月內禁止該船捕魚,並可能被取消燃油補貼。”所謂燃油補貼,是指當燃油價格高於某一標準時,中國有關部門向符合規定的漁船提供資金補貼。按漁船“主機總功率”來算,一艘280馬力的漁船一年可以補到17萬元。李老闆説,即使再賠本,自己也不敢越界無證捕魚,倘若被抓再扣掉燃油補貼,“那就真會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