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官方詳解微博實名制規定 稱不會限制發展
作者:聂鲁彬
微博實名會不會影響微博的發展?用户隱私將如何保密?昨天,北京市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新聞發言人就《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答記者問,並明確表示,微博實名只是“後台實名、前台自願”,也就是用户在註冊時信息必須真實,但在使用微博時的名稱可自願選擇。
新規可防止網絡欺詐
記者:北京市為什麼要制定微博新規?
發言人:近年來,以微博客服務為代表的互聯網新業務發展迅速。微博客服務在反映民意、匯聚民智、信息傳播、服務社會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在微博客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傳播謠言和虛假信息、買賣“粉絲”、利用網絡進行欺詐等突出問題,損害了公共利益和公眾利益,引起網站、用户和公眾的不滿,社會各方強烈呼籲加強互聯網誠信建設,規範微博客服務管理,保障互聯網健康發展。
北京是微博客發展的重點地區,為進一步規範微博客服務,建立以誠信為基礎的健康的互聯網傳播秩序,促進互聯網新媒體健康發展,在廣泛調查研究、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北京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
新規不限制博客發展
記者:《規定》公佈施行是否會限制微博服務的發展?
發言人:從實際情況看,開展微博客服務的網站和微博客用户呼籲規範網絡傳播秩序,保障其合法權益,社會公眾也普遍呼籲要建立網絡誠信體系,網站和微博客用户應當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不得提供虛假、有害信息。
從微博客服務發展來看,在注重服務規模、經濟效益的同時,更應當重視社會效益,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保證信息服務質量。因此,《規定》不但不會限制微博客服務的發展,還將有助於微博客網站樹立企業品牌,提高服務質量。
實名註冊有法律依據
記者:《規定》提出“應當使用真實身份信息註冊賬號”有何法規依據?
發言人:《規定》第九條對組織或個人註冊微博客賬號,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信息內容,應當使用真實身份信息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規定首先強調個人在註冊微博客賬號,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信息時,應當遵守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五十九條第(四)項在內的,關於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虛假、冒用的身份證件辦理入網手續,實施擾亂網絡傳播秩序的有關規定。
信息有國家機關把關
記者:微博實名制實施後,如何保護微博用户的註冊信息?
發言人:開展微博客服務的網站,有義務保護微博客用户註冊信息安全,這次《規定》也對網站重點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具體要求。
按照真實身份信息註冊流程,微博客用户的真實身份信息,是向國家有關機關指定的機構註冊,獲得認證標識後,再使用該標識在網站註冊賬號。網站還要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嚴禁泄露用户信息,並落實技術安全防控措施。
同時,網站不得製造虛假的微博客用户,通俗地講,就是不得買賣“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