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煤監局:嚴厲打擊瞞報事故及逃逸行為
作者:朱稳坦
法制網北京12月19日訊 記者蔡巖紅 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煤監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認真落實煤礦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和非法違法、瞞報謊報事故查處跟蹤督辦制度,加強對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督導;加大對煤礦事故舉報信息的核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瞞報謊報事故及事故後逃逸行為。
據瞭解,今年以來,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據初步統計,今年發生的18起重大煤礦事故中,因非法違法生產造成的有8起、死亡120人,分別佔44.4%和42.1%,同時還發生了多起瞞報事故和沒有嚴格執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的事故。此外,瓦斯、水害事故突出。18起重大煤礦事故中,瓦斯和水害事故有17起、死亡257人,分別佔94.4%和90.2%。特別是進入10月份以來,全國煤礦接連發生了6起重大事故、死亡101人。
兩部門分析當前事故發生原因認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盲目樂觀,打擊非法違法生產不力,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一些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防範措施不落實、現場管理混亂等問題突出,一些重大隱患得不到及時治理,最終釀成事故。
對此,兩部門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煤礦企業要認真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注重創新檢查方式,以查隱患、促整改為手段,防事故為目標,採取地方為主、部門牽頭、專家檢查的辦法,充分發揮各類專家的優勢和作用,着力解決實際問題,提高安全隱患排查的科學性和整改的針對性。要注重突出檢查重點,在深入分析研究今年以來發生的煤礦事故的基礎上,對事故多發地區、多發企業和多發環節實施重點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治理。要注重提高檢查實效,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責令整改,認真落實安全隱患逐級掛牌督辦制度,對重大安全隱患要按規定由省級安委會掛牌督辦,並強化全過程動態監控,確保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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