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頭當奶嘴 台獸父猥褻女兒辯稱是“愛的表現”
作者:李柏涛
人民網12月20日電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妻子外遇,竟然轉向對自己的女下手,不但對她撫胸、猥褻下體,甚至還對她“喇舌”。如此違反人倫的逆行,男子不但毫無悔意,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因為不滿而報復外遇的妻子,甚至還説説這是對女兒“愛的表現”。彰化地檢署審理後認為此舉已嚴重造成女兒身心受創,判男子6年徒刑。
這起父親猥褻女兒、卻辯稱是“愛的表現”的案件,發生在2007年6月至2010年2月。彰化縣一名男子平日以打零工維生,和妻子遇有3名子女,男子因為懷疑妻子外遇,竟對當時就讀小一的女兒伸出魔爪,在客廳和房間內對她撫胸和摸下體等猥褻行為,甚至還曾對她舌吻。
男子因為懷疑髮妻外遇,轉而向當時僅小一的女兒泄恨,女兒雖然多次抵抗,連女童母親和哥哥看到後,也曾多次勸阻父親的“獸行”,但男子卻置之不理。女童在審理面對法官詢問,指稱父親“被摸太多次了,次數已經多到不記得了”。甚至還多次2個兒子面前,直接當眾猥褻女兒,兒子告訴母親後,母親質問父親“為何摸女兒胸部?”男子竟回嗆“你不是眾人摸?”
女童直到去年2月底才被導師發現被父親猥褻一事,趕緊通報社會局人員安置。檢方在偵訊男子時,問他為何對女兒伸出魔爪,他竟説自己是和女兒玩時,撞到她胸部,擔心她有無受傷才會“檢查”;為何對女兒“喇舌”,他竟稱是女兒嬰兒時期曾找不到奶嘴,“把舌頭當奶嘴”來表現父愛。法官認為男子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不知悔改,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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