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縣級以上領導班子全部配備女幹部
作者:聂鲁彬
中新網福州12月27日電 (記者 張建忠)福州婦女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和決策的領域不斷拓寬,市和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100%配備女幹部。
福州市政府27日公佈的《福州市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中,在披露過去的10年間福州婦女事業發展狀況有以上表述。據悉,福州市女性平均預期壽命已達到79.64歲,城鎮單位女性從業人員達43.65萬人,佔全部從業人數的 41.38%。
婦女“健康”、“就業”及“社會保障”成為《綱要》重點所在,而隨着 “海峽西岸省會中心城市”、“福州大都市區”建設推進,《綱要》中福州婦女參與各項事業決策和管理的發展目標則更加引人矚目。
《綱要》稱,2011起,福州積極推動有關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大、政協常委中的比例,保證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幹部,並逐步增加,而縣(市、區)政府和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擔任正職的女幹部佔同級正職幹部的比例亦將提高。
此外,《綱要》還提出,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都將逐步提高;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要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10%以上;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以上。
自2011年起的未來10年間,福州將加大對女幹部的培養、選拔力度,推動一定比例的女幹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主要領導職務,並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幹部。
福州婦女在參與企業經營管理亦將起到重要作用,《綱要》指出,深化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使更多的婦女進入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此外,婦女參與基層管理建設亦得到強化,《綱要》特別提出,完善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為婦女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創造條件;落實村民委員會婦女委員的專職專選,發揮婦女在基層民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事業職工代表大會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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