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溢油事件尚無一樁被立案 律師批司法不作為
作者:方芳

12月13日,河北樂亭縣107名漁民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訴訟。但天津海事法院12月20日對是否立案仍不置可否。
距離2011年6月蓬萊19—3油田發生溢油事故已有半年時間,在這近200個日日夜夜裏,人們從未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12月16日,人們再次失望了。
美國康菲國際石油有限公司(下稱“康菲”)對外國媒體稱,對蓬萊19—3油田鑽井平台周圍的水質進行了檢測,還在海岸沿線進行了調查研究,基本沒有證據顯示渤海灣蓬萊19—3油田今年6月份發生的溢油事故對環境產生了影響。康菲中國12月19日又解釋稱,公司的原意是溢油對環境造成的持續性影響非常小。
法院沉默的背後
立案聽上去只是訴訟的第一道門檻,但談何容易。賈方義代理的涉及康菲的訴訟,如今沒有一樁被立案的。
“12月初,我所代理案件的受理期限已過,但青島海事法院沒有給我任何回覆。”賈方義告訴《中國經濟週刊》。
12月12日,有律師稱又有107位漁民已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康菲中國賠償經濟損失4.9億餘元。但尚未立案,就迎來了康菲否認污染的噩耗。
賈方義表示,過去的幾個月讓他“失望透頂,疲憊不堪”,由他代理的多起針對康菲的索賠案均未被相關法院受理,既不立案,也不給予裁定,理由是該案屬於新型案件,需要逐級上報,研究之後才能給予答覆。此後就再無下文。
“法院在法定期限內對接到的案件不作任何答覆,這是一種司法不作為。無論是沉默、與領導商量、延緩上報,都不是我們訴訟法的用語和規定。”賈方義表示,“我將整個過程稱為‘沉默門’。”
“康菲是一個石油巨頭,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在司法部門中有哪些人成為了利益的俘虜而選擇不作為,這值得打一個問號。”賈方義直言,“如果有證據證明沒有污染,法院一定巴不得馬上立案,馬上拒絕你。但他又沒有證據證明無污染,只能選擇沉默。”
賈方義也表示,法院本身是一個最講法律的機關,民眾需要從法院獲得公平和公正。但現在法院卻司法不作為,這可能導致人們對司法部門的法律信用產生懷疑。
尹富強告訴《中國經濟週刊》,按照訴訟法規定,如果不予立案,就必須下裁定,有了裁定就可以再上訴。但如果不下裁定,就徹底剝奪了漁民上訴的權利。他還表示,在“沉默門”下,即使漁民想投訴法官都變成了不可能。因為立案窗口不允許錄音和錄像,投訴窗口完全封死。
尹富強還指出,法院不予立案和其所謂“考核指標”有一定關係。“每年12月22日會考核各法院的結案率和執行率。也就是看這一年你立了多少案,結了多少案。所以立案時間越晚,在年底前結案的可能性就越小,法院從自身利益考慮就越不願意立案。因此,這107名漁民選擇在12月提起訴訟,這個時間點,誰願意給他們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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