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部擬規定醫師不得過度醫療 禁違規促銷
作者:聂鲁彬
《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徵民意
晨報訊 (記者 吳亭) 最近,全國醫患關係中的各種“門”屢屢被媒體曝光,昨日,衞生部發布《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徵求意見稿)》,意見稿分別對管理人員、醫師、護士、醫技人員、藥學技術人員及其他人員提出明確行為規範,其中要求醫師應使用適宜診療技術和藥物,因病施治,不過度醫療;護士應提高綜合素質,尊重關心愛護患者。
從今年8月到11月,全國各地發生多起醫患糾紛,其中包括“棄嬰門”、“砍殺門”、“八毛門”、“錄音門”等。衞生部新聞發言人此前曾表示,“八毛門”、“錄音門”這樣的事件,反映出的是患者對於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不信任,從而影響到正常的醫療活動,甚至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因此昨日發佈的徵求意見稿將規範從業者行為,修復醫患關係。
意見稿首先對全體從業人員提出基本行為規範,包括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和隱私權,為患者保守醫療秘密,維護患者合法權益;不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不違規參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不倒賣號源。
此外,意見稿還對管理人員、醫師、護士等六類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提出具體行為規範,比如要求管理人員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藥品、醫療器械採購和基本建設等工作;醫師規範行醫,因病施治,不過度醫療,積極防範和控制醫療責任差錯事件;護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應及時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衞生部表示,《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旨在解決醫療服務中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升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同時新規範將整合、細化有關醫療衞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中的要求和規定。
徵集意見將於明年1月6日截止。
責任編輯:聶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