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農委原副主任受賄縱容“豬霸”被判無期
作者:齐潇涵
中新網重慶12月29日電 (記者 杜遠)2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判處重慶市農委原副主任龔天榮無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10年6月,龔天榮在擔任重慶市種畜場場長、重慶華牧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重慶市農業局副局長、重慶市農業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重慶富邦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祖雲(另案處理)等6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15萬餘元,其中部分財物為龔天榮夥同同案被告人楊耀華共同收受。
此外,龔天榮的家庭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説明來源的財產共計摺合人民幣551餘萬元。
而就在28日,前述富邦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祖雲被重慶市五中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11項罪名,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罰金人民幣4700萬元。
重慶五中院查明,周祖雲與其他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王天倫、陳勇、蔡學成(均已判刑)等人成立“豬肉聯盟”,對重慶主城區宰殺的豬副產品統一定價、統一收購、統一銷售,並禁止主城區以外的豬肉進入主城區各市場,導致重慶主城區豬肉價格大幅上漲,該聯盟從中獲利600萬餘元。
重慶一中院查明,2004年至2009年底,龔天榮不依法履行查禁職責,放縱周祖雲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且其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經營,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此外,該案被告單位重慶市種畜場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向重慶某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該場所有的68.66畝土地。法院認為,重慶市種畜場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已構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龔天榮作為重慶市種畜場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亦構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
據此,重慶一中院以龔天榮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併罰,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案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到十二年的徒刑不等;對龔天榮、楊耀華犯罪所得的贓款共計966萬餘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被告單位重慶市種畜場犯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判處罰金108萬元。
宣判後,各被告人均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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