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統一城鄉低收入標準 低保金下月漲20元
作者:聂鲁彬
城市低保金下月起漲20元/月 家庭人均增至520元
城鄉統一低收入標準 本報訊 (記者 陳蕎) 下月1日起,城市低保標準將由現行的家庭月人均500元漲到520元。市民政局昨天宣佈,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下月將首次實現統一,均上調為家庭月人均740元。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呂海燕介紹,為更好保障本市城鄉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根據食品、水、電、燃煤(氣)等價格上漲情況,市民政局等部門重新測算後,決定明年1月1日起上調低保標準。調整後,城市低保標準由家庭月人均500元上調為520元,農村低保最低標準由家庭月人均340元上調為380元。
除了低保標準,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也統一上調為家庭月人均740元。呂海燕説:“原來農村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是400多元,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是731元,此次我們把農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全部上調為740元,首次實現了城鄉統一。”
調整後,農村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將比以往增長298元,這是本市社會救助標準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這也是在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之後的一個重大突破,可以説北京在全國率先實現城鄉居民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認定條件的統一”。呂海燕説,低收入家庭跟低保家庭不一樣,雖然不能按月領取低保金,但可享受醫療、教育、住房等多個專項救助。此次調標後,在農村將會有更多的家庭被納入到低收入家庭中來,並可享受專項救助。
據瞭解,本市今年曾兩次調整低保標準,城市低保標準從家庭月人均430元上調為500元,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從家庭月人均210元上調為340元,並兩次為困難羣眾發放了一次性的臨時生活補貼,實現了年初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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