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父訴名譽權案開審 被告張顯堅稱沒錯
作者:贺超
12月29日14時許,“藥家鑫父親訴張顯侵犯名譽權案”一審在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開庭。
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早在正午時分,就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媒體記者,在法院外焦急等待。庭審原定在可容納20人左右的三層民事審判廳進行,後因旁聽者眾多,臨時調整在法院六層、可容納近200人的大法庭審理。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觀察,現場旁聽席2/3已坐滿。旁聽者中,包括媒體記者、雙方當事人親友,以及部分關心此案進展的公眾。其中,不乏從省內其他地市趕來旁聽的公眾。
原告藥家鑫之父藥慶衞沒有到庭,由其代理律師蘭和及公民代理人——網名“嘶啞老漢”的馬延明參加訴訟;被告張顯及其公民代理人雷搗出庭應訴。此外,張妙的父親張平選、丈夫王輝,作為證人出庭。
法庭焦點圍繞“張顯在其網絡微博上發表的言論,是否構成名譽侵權”展開。被訴侵權,張顯庭上堅稱“我沒錯”。
庭審持續了兩個小時,庭審結束時,原告方拒絕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
“蓄意中傷”還是“合理懷疑”?
法庭上,藥慶衞的代理人提出,今年2月以來,藥家鑫案中被害者親屬的代理人張顯,通過各大微博、博客,散佈了針對藥慶衞及其家人的系列言論,刻畫原告“官僚”、“富商”、“軍隊蛀蟲”等社會形象,“其中部分事實陳述性言論未經調查核實,大都純屬虛構”,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名譽權。
原告代理人要求,張顯刪除微博中的不實言論,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並在《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等20家媒體,連續30天刊登不少於3000字的致歉信。
對此,張顯的代理人雷搗當庭表示,張顯已在微博、博客、電話中,向藥慶衞多次致歉,但沒有被接受。至於原告提出的1元錢賠償請求,不必經法庭判決,張顯會主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