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蘇起“泄密給大陸” 綠營民代被判賠30萬
作者:范凌志
據“中央社”報道,台當局前“安全會議秘書長”蘇起不滿民進黨“立委”(民意代表)蔡同榮指他“將台灣海域水文資料泄密給大陸”,提告誹謗並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30日判決蔡同榮構成誹謗罪,須賠償30萬元(新台幣,下同)。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蔡同榮於2009年從前台灣防務部門負責人蔡明憲處得知,參與“行政院大陸礁層調查小組”的學者李昭興等人曾參訪大陸,私下告訴親綠媒體記者,蘇起透過助理指示“內政部”的海洋探測研究團隊,把台灣周邊海域水文資料交給大陸對口單位。
親綠媒體隔日在頭版引用蔡同榮説法,刊載“蘇起把台灣海測資料送給大陸”的新聞。“總統府”等單位立刻發佈新聞稿澄清,但蔡同榮仍開記者會説,蘇起透過助理要求台灣海測隊與大陸接觸。
蘇起認為蔡同榮未合理查證,散佈不實言論,控告蔡同榮誹謗並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蔡同榮賠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蔡同榮辯稱,內容都是蔡明憲所提供,不過法官傳喚蔡明憲作證,但蔡明憲當庭否認。
刑事部分,法院認定,蔡同榮未善盡查證義務,私下提供記者消息,散佈不實言論,且行為與行使“立委”職務無關,不在言論免責範圍,構成誹謗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登報道歉。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蔡同榮久任“立法委員”,應熟悉查證管道,就徑自以海洋探測研究團隊有參訪大陸,就臆測蘇起泄密,未合理查證,導致蘇起名譽受損,審酌雙方學、經歷,判決蔡同榮應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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