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區法規的誕生,歷史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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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媒體共享資源美國分區的故事實際上是美國人如何學會立法他們的NIMBY衝動的故事。
在分區之前,城市主要通過滋擾法來規範可以建造的東西。如果有人不喜歡鄰居如何使用他們的財產,他們可以將其告上法庭,讓法官決定該如何處理。
但在20世紀的紐約,這一過程已經變得繁瑣。在曼哈頓,新的建築技術使建築高度不斷上升,導致社區失去陽光和空氣。而工廠和倉庫則侵佔了時尚購物區,這讓時尚購物者感到不滿。
彭博社城市實驗室埃裏克·亞當斯對修復紐約市“不公平”財產税的消失承諾《黑色神話:悟空》吸引了大量遊客前往偏遠的中國省份解鎖分區的隱藏力量,無論好壞對美國地方選舉官員的威脅正在上升,越來越多的工作人員辭職早期有努力來緩和紐約的建築熱潮。1885年的一項里程碑法律限制公寓建築的高度為街道寬度的1.5倍(最高法院在1909年裁定高度限制是合法的,當時建築商挑戰波士頓限制Copley廣場周圍建築高度為90英尺的決定)。
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42層的公平大廈。該建築於1915年建成,其高度和重量前所未有。正如紐約市區劃所所述:
公平大廈無退縮地直達538英尺的全高,給鄰近建築投下了七英畝的陰影,影響了它們的價值,併為全國首個全面的區劃決議奠定了基礎。
鄰居們要求城市以某種方式對建築進行監管。1916年,城市通過了全國首個全面的區劃法典作為回應。這項努力主要由律師愛德華·巴塞特主導,他後來發明了高速公路和公園大道。
根據哥倫比亞大學的安德魯·多爾卡特的説法,這項法律通過規範建築形狀而非高度來發揮作用。他寫道:
這個想法是讓光和空氣能夠到達人行道;光和空氣是一個主要問題。因此法律規定,你可以在建築的地塊邊界上建造,並且可以升高到一定的高度,然後一旦達到那個高度,你就必須後退,必須將建築的體量後退。
他解釋説,這就是為什麼紐約那個時期的摩天大樓有如此獨特的輪廓。例如,位於第五大道的赫克舍大廈,上面疊放着越來越小的盒子,頂部有一個皇冠。其他建築師則嘗試了級聯退縮和支撐。
這座城市的新分區法規不僅僅是規範建築設計。它還設立了獨立的住宅和商業區(以及不受限制和未確定的區域)。

紐約並不是第一個根據人們在城市中做什麼、在哪裏來劃分城市的地方。“土地使用法規的真正大約束是人們在城市中無法走得太遠,”威廉·費舍爾,一位研究分區的達特茅斯學院教授説。隨着公共交通的出現,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一旦你有了電車,你就可以將居民與工作分開,”他説。
第一個進行這種實驗的城市是舊金山。1885年,該市禁止在大多數地區設立公共洗衣店,這是一個不太微妙的試圖將華人排除在外的分區措施。該法律在1886年的一宗最高法院案件中被宣佈無效。
1909年,洛杉磯嘗試了一項全市範圍的法規,禁止重工業和商業進入某些社區。
最初,官員們對此持謹慎態度,擔心他們會失去鄰近城市的商業。但土地擁有者堅持認為,由於磚瓦製造商和冒煙的膠水工廠,他們的房產價值已經下降。“分區被視為一種確保買家他們的社區不會發生不利變化的方式,”Fischel説。“從某種意義上説,這是一種危險的工具,但也提供了安全感。”
因此,全國各地的房主改變了美國城市的面貌。正如Fischel在一篇關於此主題的論文中所寫:
因此,分區似乎不太可能是某個特定地方環境的產物。我認為,它也不是那些擁護“美麗城市”運動的規劃者、支持政府科學管理的進步派或主張擴大警察權力的律師的產物。我相信,規劃者、進步派和律師的角色是對公眾對分區需求的供應響應。這種公眾需求並沒有以直接民主的形式表現出來,而是通過住房開發商過濾,他們發現如果社區有分區,他們可以以更高的利潤出售房屋。
* 這篇文章的早期版本包含了對Barclay-Vesey大樓的錯誤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