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如何最終成為城市預算的負擔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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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tterstock美國的非營利組織從小型社區慈善機構到大型國家和國際組織、大學、醫院、藝術博物館、宗教機構等各不相同。然而,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它們不需要為自己擁有的不動產和建築支付財產税。在一些城市,它們甚至免於支付水費和其他服務費用。這儘管非營利組織享受與街道或城鎮另一邊的納税組織相同的城市服務,從警察保護和道路到員工子女的公共教育。
彭博社城市實驗室倫敦的超級富豪逃避税收上升的威脅貝爾法斯特的中央車站為北愛爾蘭的公共交通創造了新時代芝加哥應考慮所有預算危機的解決方案,普利茲克説消除美國道路死亡的月球計劃換句話説,容納非營利經濟活動的建築和辦公室在很大程度上是“免税的”。由於教育和健康服務根據IRS税法的501-c-3條款進行組織,各州授予它們免税地位。為什麼?因為它們為“公共福利”做出了貢獻,並提供“社會公益”。以非營利醫院為例,預計醫院在獲得財產免税地位的回報中,將為貧困者提供護理,從而減少公共部門的成本。這是一個值得讚揚且完全可以辯護的獲得特權的理由。但多少貧困護理才算足夠以符合資格呢?
什麼是適當的?
尋求彌補因財產税豁免而損失的税收的城市們在一份 2010年伊利諾伊州最高法院 [PDF] 的裁決中找到了希望,該裁決將非營利組織提供合法慈善服務的程度與它們是否應免於支付財產税的問題聯繫在一起。法院的裁決維持了州政府對Provena醫院財產税豁免的拒絕,Provena醫院在伊利諾伊州厄本納擁有並運營Provena Covenant醫療中心,以及該州的其他醫療設施。在發現厄本納醫院提供的“慈善護理”在某一年僅佔其收入的0.723%後,最高法院表示Provena不應享有其所獲得的豁免。“除了非常有限的例外,財產是用於患者的護理和治療,以換取通過私人保險、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或患者或患者家屬的直接支付的補償,”法院發現。
城市重塑的故事 查看完整報道 Provena案件對城市產生有意義的收入變化的程度,特別是在税收豁免醫院佔據重要地位的城市,仍有待觀察。作為財產税的替代,許多非營利組織已經向城市自願支付款項(稱為税收替代支付,簡稱PILOTs)。對“自願”的強調以及501-c-3組織真正願意為城市服務支付多少——與501-c-3實際獲得的政府服務相比——往往是談判中的關鍵點。一份 2010年的研究 [PDF] 由林肯土地政策研究所發佈,發現PILOTs“往往是隨意的、秘密的,並以一種臨時的方式計算,導致類似非營利組織之間的支付差異很大。”
更重要的是,研究人員發現,目前在大多數城市結構和管理的PILOTS,根本無法提供與非營利組織的財產税豁免所造成的收入損失相似的收入。例如,研究引用了“明尼蘇達州絕大多數城市和城鎮的PILOTs收入潛力微乎其微”。那些免於地方税收的財產的税收價值是多少?在費城,12%的財產税基數是免税的,而在一些其他城市,如果包括州政府財產,這一比例高達50-60%。其他例子包括波士頓(估計PILOTs僅佔城市預算的1.4%)、匹茲堡(PILOTs貢獻了440萬美元或城市預算的0.89%)和底特律(0.17%)。
當然,城市必須重新審視它們的免税項目,並確保它們確實以合法的方式獲得免税地位。但城市不應忽視非營利組織確實消耗城市服務這一事實,如果它們沒有向城市償還這些服務的費用,那麼城市——也就是説,納税人——實際上是在明確補貼這些服務。如果這是公民所知並支持的政策,那麼民主就產生了有益的結果。但如果這一點被隱藏在視野之外,或者存在一種隱含的假設,即非營利組織,如醫院,正在向城市提供某種對價,或者它們受到憲法保護(例如,宗教機構),那麼市議會和公民應該被告知。
當然,還有其他財政工具可以依賴於城市,這些工具不被視為“税”,因此非營利組織必須支付。例如,車輛註冊費是對所有車主徵收的,通常用於街道和橋樑;水費、污水費、衞生費和垃圾費由所有使用這些服務的人支付;線性路緣費是對臨街物業所有者的收費,可用於提供街道清潔、街道修理和路燈更換;建築許可證費;檢查費;等等。
確保免税實體至少支付一部分服務交付成本的更具創意和超常規的建議之一是三年前由年輕的匹茲堡市長提出的試探性方案,但在六週內被否決。當盧克·拉文斯塔爾三年前提出的“學費税”時,這被稱為一項對大學學費徵收1%的税,以幫助支持城市服務,每年產生1620萬美元的收入。學生們,其中許多人並非匹茲堡居民,享受服務而不支付費用;而且大學作為免税組織,確實不支付財產税。匹茲堡郵報引用市長的話説:“我們已經為這些大學生提供了大量服務——警察保護、消防保護、建築檢查,”拉文斯塔爾先生説,是時候讓他們為此付費了。
學生和管理者反抗,城市投降,大學則承諾將其PILOT增加到500萬美元……相比1620萬美元,這可真是個折扣。然而,更重要的是,公平和透明的原則正被推到一邊。匹茲堡或任何城市的良好公民納税人,基於什麼哲學基礎同意補貼某些實體的服務交付成本(例如,公共安全、交通),而不補貼其他實體?無論學費税是好主意還是壞主意,更廣泛的問題是:納税人應該就哪些實體應在不收取服務交付成本的情況下提供服務,以及哪些實體應支付全部費用進行廣泛的對話。如果免税實體提供準城市服務,例如醫院的貧困護理,納税人選民可能會得出公平的交易已經達成的結論。無論任何人處於免税/應税的分界線哪一側,納税人選民至少應該知道哪些實體在什麼税價下獲得補貼,以便能夠誠實和公開地討論“誰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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