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思想類文章閲讀簡報
2012中央一號文件聚焦三農問題,隨之三農問題成為各大思想類網站關注的熱點。今日,《人文與社會》刊登近日熱文,賀雪峯的《鄉村的去政治化及其後果》緊追熱點,在這篇文章中,賀雪峯指出,在傳統時期,鄉村具有相對自主的政治空間,從而可以阻止鄉村內部邊緣人羣搭便車行為。隨着國家權力向基層的全面滲入,鄉村自主政治空間逐步消失,鄉村社會由分配責任與義務的政治向分配權利的政治轉變,之前被鄉村主導力量所壓制的邊緣力量崛起。在鄉村去政治背景下,不受約束邊緣力量的崛起,對當前鄉村治理構成重大挑戰。
《人文與社會》今日刊載的另一篇文章《甘陽:以家庭作為道德重建的中心》也是近日各大思想類網站的一篇熱門文章。甘陽這篇文章具有極強的現實性,他以範跑跑事件為例,認為在當下的中國應該明確確定中國基本的道德單位是家庭。以家庭為中心,是一個比較能有效剋制惡性個人主義發展的基礎。如果沒有一個基本的道德主體承擔單位,如果只是像西方那樣,明確規定就是赤裸裸的個人,然後大家在赤裸裸個人的基礎上建立一套行為規範,這在中國社會是不對的。因為儒家的基礎和基督教的基礎不一樣,基督教不是以家庭為中心的,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赤裸裸的個人。
關於閃婚,大家第一個反應就是80後的閃婚現象,可卻很少人新生代農民工的閃婚事實進行關注,《三農中國》刊登的《陳鋒:家庭經濟與婚姻模式的互嵌與融合》一文為我們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他從新生代農民工閃婚現象入手,指出,農村的“閃婚”與城市的“閃婚”在性質上有着根本的不同。並分析了具體形式和特徵,即:第一,婚姻主體相親次數多,但接觸時間短,溝通機會少;第二,閃婚基本都是本地通婚,通婚圈還是保持在5-15公里的半徑範圍之內;第三,閃婚多是事實婚姻,早婚早育現象普遍;第四,經濟條件成為閃婚擇偶的一大重要標準,並以“押金”這一貨幣資本作為規避女性“閃婚”風險的媒介;第五,父母在閃婚中有一定的干涉,尤其是對於女兒的干涉較強。
這一現象的出現並不是新時代下擇偶的浪漫革命,而是在中國城市化進程中大量農民工面臨擇偶困境時應運而生的一種婚戀模式。當然,農村閃婚建立起來的婚姻不是一種完美的婚姻,對於新生代農民工來説是一種無奈的選擇,但是可以對其進行適當的引導、調整和適應。只要有一些地方性文化規約和父母的教化,讓他們明白婚姻是需要培植的,閃婚的情感性缺乏也就可以在婚後進行培育。同時,讓年輕人有一定的心理準備去面對和承擔婚姻可能帶來的痛苦,也可以在這種教化中重塑對於家庭的責任,閃婚也就未必是一件壞事。總之,當下需要重塑婚姻的雙重價值意義,而新生代農民工這一閃婚族尤其需要重新理解和平衡婚姻的情感性和功能性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