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成買賣-鍾雪萍
2012年3月31日 星期六
小時候,頭疼腦熱去街道醫院,打針去居委會衞生站,摔破腦袋縫針去區中心醫院。中學畢業,下鄉去農場,連隊有個小小的醫務室,場部有個不大的場部醫院,不過也許年輕加勞動,不記得去那兒看過病。上大學,學校有醫務所,感冒肚疼,排隊看醫生,老醫生認認真真地問診,不慌不忙地開藥方。醫院設備遠不如當今“現代”,但牆上明明白白寫着“救死扶傷,治病救人”。在真把一身白衣的醫生護士當作“天使”的同時,人們不為是否看得起病而擔心。
這一切在當今中國已成記憶。在美國大多數人基本未曾聽説過,或不知為何物。在美國,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險有兩類。一類提供給65以後退休,可以享受“社會保險金”(Social Security)的退休人員,叫做 Medicare。為能在退休後享受這一保險,人們必須於在職期間為此納税。另一類提供給為政府工作的在職人員,包括職業軍人、政府高官(比如説總統、國會議員)、政府工作人員、和某些州州政府的體制內人員。除了後者的醫療費用由國家/政府負擔,他們可以明火執仗地享受社會福利外,絕大多數人的生老病死跟市場掛鈎,要掏錢買保險,屬於商業活動。
看病吃藥是商業活動正是目前擺在美國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面前,俗稱“奧巴馬醫保”法的基本前提:生老病死屬於經濟範疇,市場問題!
2010年3月,奧巴馬的簽字,使美國這個世界首富國之一,總算有了第一部由聯邦政府通過的醫療保險法,全稱“醫療費用可負擔法”(Health Care Affordable Act)。此法一出台,便遭到右翼的強烈反對,被貶稱為 “奧巴馬醫保”(Obamacare)。“茶黨”的出現與此有直接關係,儘管其中不乏上了年紀卻不明真相的反對者。一個載入史冊的鏡頭是,一位享受着政府給退休人員提供的醫療保險 (Medicare)的示威者,義憤填膺地舉着“讓政府滾出我的醫療保險”(get the government out of my Medicare) 牌子。在各種反對勢力齊心協力下,20多個州聯合發起訴訟,堅稱聯邦政府無權要求個人購買醫療保險 (Individual Mandate)。於是,最終有了最高法院本週連續三天的聽證會,有了美國全國上下鋪天蓋地的媒體報導,有了在最高法院門前聚集的不同團體,有支持的,有反對的,也有了民眾通過網絡和參與式電台節目上的爭論。
如此廣泛的反響,折射出的其實是最根本但卻不讓上台面的人權問題:誰不生老病死?怎能跟政府是否有權規定買綠菜花,買什麼車,相提並論?大法官們享受着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險,不必擔心是否看得起病,緣何眾多百姓卻做夢都別想?
而問題恰恰是,因為害怕共和黨人反對,2010年,民主黨佔多數的國會,放棄由政府提供醫療保險的方案,選擇走“市場”道路,最終通過聯邦政府的醫保法。此法給予聯邦政府一個關鍵的權力,即,規定每個人必須買保險,也就是必須進入醫保市場。道理是,惟有法律規定,保險公司才不能拒保,才能在人人有保險的情況下,讓人們共同分擔風險,同時又都享有醫療權。不言而喻,這個走市場的方案有人喜歡,有人恨。醫療保險公司喜歡:靠政府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立馬拉到四千多萬顧客。何樂而不為。醫藥財團可能就兩説了。
可悲的是,即使如此妥協的選擇,仍被視為洪水猛獸,被以“大政府”壓迫個人自由,越權管理市場的“罪名”,告上法庭。
1980年代以來,美國最高法院趨於保守,目前由共和黨總統提名並當上大法官的佔多數。從2000年小布什由最高法院五對四票而當上總統,到2010年最高法院裁定公司像人一樣有“personhood”因而有言論自由,給各類財大氣粗的團體打開直接用錢影響和掌控輿論和政治的合法權。最高法院明白無誤地顯示出其右傾政治立場。
這一次會怎樣?《紐約客》上一位博主這樣挖苦其中兩位保守派法官: “現在,就像清楚地看到架在安東尼•斯克列鼻樑上的那副眼鏡一樣,我們可以看到放棄選擇醫保市場就跟放棄選擇人會死一樣現實。不過需求乃發明之母。根據斯克列上午的提問,可以説肯尼迪已經把自己捆綁在這一發明上面了。就像我開頭説的,這是開在我們所有人頭上的一個糟糕的玩笑”。
三天內大法官們就四個大問題向正反方律師發問。聽證會有錄音,也有打印稿,可以上網看或者聽。人們最關注的就是醫保法法定個人必須購買醫療保險那一條。律師界,媒體,學術界,以及一般民眾,都“聽話聽音”,從法官們的提問上去猜測最終裁決會怎樣。很多最高法院的觀察者猜測,“奧巴馬醫保”法最關鍵的這一點可能被視為“違憲”而推翻。如果這一點被推翻,不知此法的其它部分還有多少能保住。也許最終前功盡棄。
最高法院將於今年六月發佈最終裁決。人們都在拭目以待。
目前,人們肯定知道的是,在美國,生老病死不會因此而停止發生;不知道的是,生老病死最終將被判定為誰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