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導彈,對印度很重要,對中國無所謂(一)-馬平
烈火導彈,對印度很重要,對中國無所謂 [一]
印度宣稱成功試射烈火-5型導彈,各國媒體紛紛報道:“印度擁有了能覆蓋中國的導彈”,印度軍方因此洋洋得意。印度媒體甚至喜氣洋洋地宣稱,印度已經加入了此前只有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才能加入的“洲際導彈俱樂部”。
不過,實際上這次導彈實驗的射程至多隻有5000公里,烈火-5稱為洲際導彈頗不夠格。地球的周長4萬公里,要擁有近2萬公里的射程才能在理論上做到打擊全球。具體制定武器發展戰略時,考慮到大部分值得打擊的目標都位於北半球,一般1.2萬公里射程的導彈也足以做到威懾大多數敵人。如果能做到潛艇攜帶導彈海上發射,不到1萬公里射程的導彈也可以覆蓋大多數有價值目標。

所以,通行標準是8000公里以上射程的導彈為洲際導彈。聯合國5個常任理事國擁有足夠的洲際導彈和核武器(英國的洲際導彈為美國提供),足以對任何一個國家進行毀滅性打擊,這正是他們在安理會擁有否決權的原因。按照這個標準,印度只能説發展了一種長程武器,離購買安理會這個“洲際導彈俱樂部”的門票還很遙遠。
當然,洲際導彈的標準並非一成不變。冷戰時期,美蘇兩國可以通過北極互射核武器,所以在談判中把5500公里射程的導彈也列為洲際導彈。雖然這依然大於印度導彈的實驗射程,但考慮印度是中國的鄰國,中國領土南-北,東-西的跨度都是5000多公里,印度軍方的確有理由誇耀自己擁有了威懾中國的武器。中國是否應就此調整發展戰略呢?
大可不必。
和其他任何武器一樣,導彈的戰鬥力需要用實戰中的綜合指標來考察,僅僅一個射程並不能説明問題。荷載、彈頭威力、可靠度、維護難度、保有數量都是限制戰鬥力的決定性指標。
從荷載來看,印度宣稱烈火-5能攜帶1.5噸的核彈頭,但一般看法是印度的導彈實驗實際上減輕了荷載,導彈實戰攜帶武器的能力值得懷疑。
從彈頭威力來看,印度沒有氫彈,核武器小型化始終不順利,即無法製造出導彈可以攜帶的核彈頭,烈火-5導彈只能説是有槍無彈。
從可靠度來説,烈火系列導彈都存在系統整合問題,烈火-2、烈火3型導彈的首次實驗都失敗。烈火-5在沒有解決此前中程導彈問題的條件下,依舊以烈火-3型導彈進行簡單的增程改裝,可靠度值得懷疑。這次導彈實驗雖然宣稱要試射可以公路機動的導彈,但實際上還是固定地點發射,其中原因可能就在於技術細節尚未解決。

從維護難度和保有數量來説,印度並不能自產烈火導彈的全部備件。即便根據印度軍方的自誇,印度也只能生產其中85%的部件。最關鍵的導航、多級分離技術完全依賴於進口部件。印度本來預計在2011年試射烈火-5,只是因為俄羅斯和西方國家一直未能提供核心部件,所以實驗時間一直拖到了2012年4月。所以印度很難量產遠程導彈,更難以有效維護足夠多的導彈存量。就算勉強維持少量導彈,也不過是像進口美製“三叉戟”導彈的英國那樣成為大國的附庸。
綜合來看,印度的烈火導彈並不具有實戰能力。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印度的導彈能力都只能算是對本國民族主義的一種安撫,以及軍方對鉅額軍費的一個交代。烈火導彈用來威懾人口不足印度1/7的巴基斯坦尚可一用,對於中國的威懾幾乎可以忽略。

烈火-4型導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