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專訪:温州金改三人談-觀察者網
3月28日,國務院批准設立温州金融改革試驗區。這是繼2002年以後,在温州地區開啓的又一項重大金融改革。此次改革,以規範民間融資為主要目的,意在解決困擾温州多年的民間借貸和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那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癥結到底在哪裏?這次改革能否如願以償,在推進過程中又會遇到哪些問題?對此,觀察者網採訪了廣東省社科院研究員黎友煥、浙江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朱海就、温州大學商學院教授張一力,請他們談談自己的看法。
黎友煥,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民間金融》課題組長、研究員,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朱海就,浙江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經濟學博士,北京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研究員。
張一力,温州大學商學院教授,經濟學博士。
觀察者網:去年温州出現企業資金鍊斷裂、經濟下滑,在您看來,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麼?
朱海就:温州經濟是整個宏觀經濟的縮影,根源在於通貨膨脹。這次的12項任務放寬了民間金融,有利於民進金融的發展,但它不能避免危機的再現。此外,危機的解決還需要企業家自律,提高自身道德,並不僅僅是個制度問題。
張一力:温州經濟危機,表面上看來是借貸問題,實際上是我們一直沒有找到一個提升核心價值和競爭力的增長模式。經過三十年的發展,製造業的利潤在下降,但是產業結構一直沒有升級,大量資本湧入一些賺錢更快、更高利潤的行業。實際上現有的資本市場並不足以支撐現在企業的轉型升級,所以它需要推動金融改革來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發展。
觀察者網:這次12項任務中提到了要規範發展民間融資、發展新型金融組織,其中很多措施都是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您認為融資難的原因是什麼?這些舉措能不能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張一力:中小企業規模小,擔保能力和信用都比較低,進入不了大銀行對它支持的區域,融資成本比較高。對銀行來講也有自身的利益考慮,它更喜歡找一些有保障的大企業。所以中小企業融資難會是一種常態,但如果政府不去支持那些有技術進步潛力的中小企業,可能對中國經濟將來的增長點會有影響。
黎友煥: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老大難問題,原因複雜。有體制的原因,有環境的原因,有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以中小企業自身原因為例:一是信用不足,擔保能力差;二是盈利性差,尤其在當前經濟環境不斷惡化的背景下,中小企業有可能隨時倒閉,對銀行來説,回收安全性差。因此,想通過實施12項內容完全解決這一問題是不可能的。
朱海就:中小企業融資本身就會比大企業困難一些,成本就要高很多。我覺得應該通過制度建立來解決這個問題,讓那些能增長、有潛力的企業能夠比較好的找到資本對接。不論是國有還是民間資本,一定是回到經濟本身來,不是説為了融資而融資,而是為了讓這些有潛力的中小企業有機會得到融資。
觀察者網:很多人都在呼籲開放民間資本,認為是國有金融機構壟斷造成的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但温州民間資本非常豐厚,各種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融資機構很活躍,您覺得温州民間借貸危機是不是由於市場準入問題導致的?
朱海就:國家對中小銀行有很多限制,是中小企業貸款難的一個重要原因。金融改革不僅僅是要放寬民間金融,還需要國有金融本身的改革。温州的民間資本非常豐厚,但不是流向實業,而是進入到投機領域去了。如何促進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張一力:中下企業融資本身就會比大企業困難一些,我覺得解決這個問題應該有一個制度,讓這些能增長、有潛力的企業能夠比較好的找到它的對接。不論是國有資本還是民間資本,一定是回到經濟本身來,不是説為了融資而融資。
觀察者網:中小企業融資難其實在各個國家都存在,您覺得要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應該做些什麼?
朱海就:政府應該有一個合理的監管。不要限制民間金融的發展,引導投資實體經濟。這些也是政府正在做的,但是要避免細化變成約束。
張一力:雖然説政府的邊界比較清楚,但到了這種關鍵時候,政府要有所力度,要有一個資金的槓桿來撬動整個的融資市場,比如説由政府發起成立一個擔保集團,或者政府也介入,起到槓桿和定心丸的作用。
黎友煥: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政府可謂是費盡心機,採取了很多措施,只不過沒有效果罷了。我們的跟蹤研究表明,在各種影響融資難的原因中,當前金融體制的僵化是根本原因,政府應該下定決心大力推動金融體制改革,雖然問題的12項內容都涉及金融體制改革嘗試,但真正需要的是徹底的革命和創新,需要政府的強勢主導,我們沒有看到有這樣的政策苗頭和變革魄力。
觀察者網:這次提到要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讓民間融資合法化。但事實上,在合法化以前,民間融資機構已經大量存在,但是温州還是出現了融資難的問題。這次雖然合法化了,但也只是一個制度和程序規定問題,並沒有對融資難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問題實際上沒有解決,對此您是怎樣認為的?
黎友煥:這些都是文字遊戲。實際上現有的温州民間金融機構都是實施備案管理制度、甚至登記管理制度的。有登記和備案的都是合法化的,都是依法成立的合法機構。但問題是合法機構也會幹不合法的事情,不合法的機構也會披上合法的外衣。合法與不合法之間只能在出問題後才能判斷。有哪個出問題的民間金融機構在出問題之前,監管部門説他們不合法了嗎?
張一力:金融改革需要配套協調,在“公開合法化”這一點突破後,其他配套機制都要跟上來。關鍵是政府要發揮四兩拔千斤的作用,否則民間不可能做成功。歸結到最後,改革是民間和政府的一個聯動,如果大家達不成一致的話,事情就比較難辦了。
觀察者網:2002年,温州也有過一次金融體制改革,但最後不了了之,您覺得這次改革的前景如何?
黎友煥:從12項內容來看,都是有針對性的解決思路,但目前還是大框架,離可操作措施還有一定的距離,有不少內容可能難以落實實施,因此,對於解決現實問題還有待於觀望,從政府近幾年來的政策出台情況及其效果結合温州的實際問題來判研,我不是很樂觀。
張一力:我認為這次改革不會重蹈2002年覆轍。上次改革是有中國人民銀行推動的,這次由國務院批准,受到更大的重視,定位也更準確。
金融綜合改革十二項主要任務:
(一)規範發展民間融資。制定規範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監測體系。
(二)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製為村鎮銀行。
(三)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引導民間資金依法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及相關投資管理機構。
(四)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探索建立規範便捷的直接投資渠道。
(五)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鼓勵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設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支持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業務。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
(六)創新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探索建立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鼓勵温州轄區內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支持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租賃企業。建立小微企業融資綜合服務中心。
(七)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依法合規開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及技術、文化等產權交易。
(八)積極發展各類債券產品。推動更多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再擔保體系。
(九)拓寬保險服務領域,創新發展服務於專業市場和產業集羣的保險產品,鼓勵和支持商業保險參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推動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信用市場監管。
(十一)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防止出現監管真空,防範系統性風險和區域性風險。建立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加強監測預警。
(十二)建立金融綜合改革風險防範機制。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職責邊界,強化和落實地方政府處置金融風險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