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資投基建 要有當配角的覺悟-馬平
5月23日,國務院會議嚴肅地承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為此,國務院要求加快項目審批、支持小企業發展,此外,最引人注意的一個決定就是:鼓勵民資參與建設鐵路能源電信等基建領域。
這一決定加上即將實施的《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36條),許多人將這些政策信號解讀為基建領域全面市場化,從此民資可以像炒作房地產、蔬菜一樣自由地進入基礎設施領域。考慮到大部分行業已經存在優質民營資本的現實,讓民資參與基建的確是市場經濟的合理要求。與其讓四溢的遊資不可避免地進入投機領域,不如引導他們參與缺乏資金的基礎設施行業。
一 企業有“不賣”的自由麼?
然而,從中國的現實來看,鐵路、能源、電信、電力等行業不僅僅是可以盈利的企業,更是其他企業正常經營的前提,是13億民眾正常生活的保障,是客觀上必然有壟斷性的經營領域。這樣的行業,本身就不具備真正的“市場化運行”可能。不承認這個現實,一味強調“公平”和“市場模式”,實際上是犧牲普通人的利益,以國有資產來補貼少數投資者。
比如説,“正常”的市場應該是買賣自願,既不能要求顧客必須購買,也不能要求企業一定出售商品,更不能要求企業在所有的地方以同樣的價格出售商品。如果商品運往某地的的成本過高,企業當然要有漲價或不出售的權利。民間資本正是在這種環境裏成長,也期望以同樣的規則進入基建領域。
但是,電力、郵政、電信等企業有義務組建全國網絡,保證不間斷的供電、通話或是通郵。這就導致國企必須承擔某些方面的鉅額虧損,比如用幾千萬電力投資來換取某個山村每月幾千塊的電費,用每封信十餘元的成本向偏遠居民點出售幾角錢的郵票。這些成本只能平攤到全國,由富庶地區的利潤來分擔。城市人口、東部企業因此必須在電費中承擔西部農電網絡的建設費用。
為了避免企業“挑肥揀瘦”,國家除了用行政命令強行要求普及服務外,還會在經營區域上考慮盈虧平衡。比如説,讓國家電網兼併運行成本高昂的農電網絡,以及在劃分電信網絡的時候,給北方的網通、南方的電信各自配上一部分落後的西部地區。不允許他們“挑肥揀瘦”地提供服務。
二 不廉價的“自由”
但是,如果按照市場慣例,民間投資必然會“挑肥揀瘦”地選擇自己的市場。拋棄那些沒有利潤的偏遠地區,直接在東部設置電廠、物流中心,用廉價的服務搶佔市場。類似的,民營資本也不會為青藏鐵路、南疆鐵路投入一分錢,只希望能在交通繁忙的線路上開設收費站。
拋開區域問題不談,就算在同一區域內,現有電網也沒有隨時停電的自由,甚至沒有選擇性停電的自由。即便在供電高峯、電力緊缺的時候,電網也必須儘可能保證居民用電,為此不惜給出價更高的大客户斷電——即便他們出價更高。中國是極少數把居民用電的優先度排在工業用電之前的國家,也是極少數居民用電比工商業用電更廉價的國家。習慣了貴賣賤買的民資,一旦進入服務行業,恐怕不會認同這種和利潤過不去的經營方式。
如果讓原有的國企維護整個網絡的運營,在局部地區給民營資本完全的經營自由,實際上等於擠佔了原有國企的贏利點,從而削減了國家對落後地區的補貼,進一步拉大地區差異,或是給整個系統的運營帶來問題。
這幾天被熱炒的山東魏橋電廠,正是小電網“優勢”的體現。不能説明小電網的效率高。從事後的調查可知,魏橋電廠實際上是企業的自備電廠,而企業存在生產週期,用電有多有少。用電少的時候就把多餘的電力廉價賣掉,再加上輸電線路短的優勢,的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搶走國家電網的用户。然而,在企業用電高峯的時候,這些用户無電可用,所以許多個人用户會同時接上兩套供電系統,沒有廉價電力使用的時候,就轉而使用國家電網的供電。國家電網實際上成了給企業平峯抑谷的穩定器——全國人民為此買單。
三 市場也壟斷
引入民資的一大理由是打破壟斷,鐵路、電力等行業因為壟斷而備受詬病。許多人希望民資可以通過競爭降低服務價格,提高服務質量。
不過,考慮到這些行業的現狀,我們可以説:即便引入民間資本,也無法避免壟斷性。無論是從工程可行性、徵地成本,還是和原有基建設施的互相干擾來看,都很難設想民營資本會平行於原有的道路(電力線、供水管)重建一套基建系統。事實上,從資本牟利本性來看,投資者最希望的目標正是壟斷,是在缺乏競爭對手的地區擁有獨家的壟斷性設施,從而賺取超額利潤。
歸根結底,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巨大,和其他設施的干擾繁多。在人口密集、資源緊缺的的中國幾乎沒有建設兩套基礎設施的可能。是技術、而不是准入限制決定了基礎設施行業的壟斷性。
壟斷既然是必然,那麼問題就在於如何避免壟斷之害。企業的本性是盈利,如果讓私營企業擁有了壟斷權力,企業絕不會放過利用壟斷牟利最大利潤的機會。唯一能制約企業的是政府監督,效果和政府直接給國企下命令一樣——或者更差。
四 運營權必須統一
不管是鐵路、電信、還是電力,新建線路都必須納入原有網絡,沒人會建一條不通往任何車站的鐵路。換句話説,任何新建線路都會對原有網絡的運營產生干擾,這勢必會要求新的線路公司和運營方共享技術數據。
不過,對於現代企業來説,運營信息是企業機密,往往可以在競爭中決定企業生死,為税務局和監管部門提供最大的便利。所以企業總是會牴觸共享信息的行為——這往往會給整個網絡帶來致命的安全隱患。英國、阿根廷鐵路私有化之後安全事故屢發,各企業拆分之後信息溝通不暢、管理權不統一是關鍵因素。無端的拆分網絡運營權,實際上是對生命的漠視。
現代基礎設施建設已經不再是局部地區的獨立項目,而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整體工程。無論資金如何籌措,統一管理、統一運營、用行政命令來減少壟斷影響,這都是必然的選擇。即便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可以設想的運營方式也必然是統一運營,指定部分收入作為分紅、付息的擔保。絕不能允許小電網、獨立路網遍地割據的局面出現。